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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感染不去医院属违法行为,《传染病防治法》十二问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2-16 10:3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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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2月16日讯 长江网记者专访武汉市委党校法治武汉研究中心负责人周昕,解读《传染病防治法》。

  1、问:为什么新冠肺炎被确定为乙类传染病?

  答:《传染病防治法》列举的传染病分为甲、乙、丙类。甲类指:鼠疫、霍乱。乙类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法律同时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因此,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同时采取甲类防控措施,是严格按法律规定、依法防控的有力举措。

  2、问:新冠肺炎爆发时,政府可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答:疫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政府应立即组织力量,按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并公告:

  (一)限制或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3、问:新冠肺炎的疫情信息,应由谁发布?

  答:疫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

  4、问:确诊感染不去医院属什么行为?该追究法律责任吗?

  答: 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其次,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防疫、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5、问:疫情防控期间,侮辱、撕扯、殴打医务人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以侮辱罪或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6、问:在网上编造传播虚假的疫情信息,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疫情防控期间,必须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法律规定,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组织、指使他人在网上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依照刑法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7、问:疑似病人在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甚至进出公共场所,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依照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8、问:哄抬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价格,牟取暴利,该承担什么责任?

  答: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9、问:因疫情防治需要,被征用房屋设施该怎么办?

  答:疫情暴发、流行时,根据控制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10、问:以疫情防控为名,骗取公众捐赠款物的该怎么处罚?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11、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该如何处罚?

  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12、问:新冠肺炎患者受到歧视该怎么办?

  答:《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为确保公共安全,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在治愈前或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也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记者冯劲松 夏晶)

  【编辑:刘晓星 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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