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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出台为干部澄清正名等两个工作办法,党员或公职人员诬告他人将被严肃查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4-01 08:1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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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4月1日讯(记者高萌)3月31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纪委出台为干部澄清正名等两个工作办法,为实干者鼓劲,对诬告者亮剑。

  3月19日,湖北省纪委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两个办法是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明确了需要澄清正名的4种情形,以及开展澄清正名的承办部门、程序、方式、要求等。该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为不实举报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澄清正名工作,可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五种方式澄清正名。

  《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规定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机制、程序、方式、责任追究、要求等。该办法明确,党员或公职人员诬告他人者将被严肃查处。据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后,湖北省纪委监委在全国率先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彰显了省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坚决态度。

  【编辑:陈冀滨 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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