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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全市“双评议”11日启动,有4个重要变化,市民可这样参与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5-10 12:01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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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5月10日讯(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武治庸办)办事行不行,您来评一评,2020年度全市“双评议”工作将启动。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经武汉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0年度全市“双评议”活动于11日全面启动。

  2020年度评议活动采取分类方式进行,对于参评的处科室、基层站所按办事数量大小进行分类评议,对于参评的公共服务企业营业网点、站点、线路等按服务事项类别进行分类评议。评议自2020年5月11日启动,2020年11月下旬结束。

  长江网记者了解到,与2019年度相比,今年“双评议”工作有了新变化。如优化分组、紧盯复工复产、增加大数据评议权重、以技术手段抓评议纪律等。

  市治庸办强调,今年将继续坚持定期通报机制,持续传导评议工作压力。对发现违反评议纪律,尤其是存在瞒报漏报、拉票刷票、恶意差评行为的,公开通报曝光,并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中量化扣分。

  市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与评议:

  1、市民在参评单位办完事后,可能会收到市治庸问责办发送的评价短信。请市民在收到评价短信后,及时回复进行评价,其中回复1代表满意,回复2代表基本满意,回复3代表不满意。

  2、全市所有参评单位均按要求张挂了参评单位标识,市民扫描标识上的“二维码”即可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页面最上端会显示评价单位的名称,核对无误后即可填写办理事项的简要信息,之后即可进行评价。当市民给出不满意评价后,系统会有若干不满意评议原因供选择,市民也可在下面对话框中直接输入不满意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完成评价。

  四个变化:

  今年是开展“双评议”活动的第四年,长江网记者梳理今年的“双评议”工作方案发现,今年的“双评议”在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方法和纪律保障4个方面有了变化。

  变化一:优化分组,评议对象从四类调整为两类

  在评议对象上,因国务院部署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对已纳入全市“好差评”评价范围的处科室、基层站所,不纳入“双评议”评议对象范围。在此基础上,将评议对象分类由原来的机关中层处科室、基层站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企业等四类调整为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企业两类。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加油站、出租车等民生领域服务企业的评议继续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

  市治庸问责办解读:

  对评议对象做调整,既避免了重复多头评价给参评单位增添负担,又能保证“双评议”和“好差评”工作同步高效开展。

  变化二:紧盯复工复产难点堵点,激励主动作为、快干实干

  在评议内容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评议重点。同时,紧盯企业生产经营尤其是复工复产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治庸问责办解读:

  以评议激励全市上下主动作为、快干实干,促进全市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评议切实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变化三:增加大数据评议权重,避免“干多干少一个样”

  在评议方法上,取消业务部门评议和实地检查考核,仅保留大数据评议和督促整改评议,打通处室、科室、基层站所界限,取消区级分级评议,不再产生区级“十优”“十差”。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市所有参评单位统一评分标准,增加大数据评议权重,“武汉评议”、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等平台考核权重占比从60%提高到80%。对参评单位按办事数量多少、服务事项类别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综合满意率、不满意评价数量进行评分。

  市治庸问责办解读:

  评议方法的变化遵循简便、减负原则,既实现了数据支撑、人民阅卷,又减轻了基层负担,还避免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得多错得多”现象。

  变化四:以技术手段抓评议纪律,防拉票刷票、恶意差评

  在平台运行上,完善不满意评价事项回访研判机制,对经核实属于恶意差评,或群众个人不合理诉求,或参评单位已依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的不满意评价,及时予以撤销并不计入考评成绩。优化升级防控措施,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拉票刷票、恶意差评等影响评议公正性问题。加大对违反评议纪律行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

  市治庸问责办解读:

  以技术手段抓评议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对拉票刷票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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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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