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和户口本上的年龄不同?民法典规定以出生证明登记的时间为准
长江网6月15日讯(记者耿珊珊)眼下全市很多小学开始入学登记,对儿童的入学年龄有明确时间规定,那么儿童上学,年龄究竟以哪个证件登记的为准?
市民杨女士的儿子今年满6岁,可以上小学了。但报名登记时发现,出生证明标明年龄虽已满6岁,但是户籍登记错误,户口本上显示儿子的年龄还不满6岁。为此,杨女士很是苦恼,不知道儿子是否能够顺利上小学。
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江秀琴律师表示,民法典实施后,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将不再以户口本为准,而是以出生证明为准。
民法典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在民法典之前,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户籍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户籍登记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孩子一出生就立即申报户口的,这样就会出现公民户籍登记的出生时间与实际出生时间不符的情况。
据悉,1996年我国启用《出生医学证明》,采取了统一制式文件,标明了出生时间。2018年后,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开始启用,相关信息录入了专门的数据库,能够更加方便查询使用。
因此,民法典对自然人的出生时间认定标准作出了修改,优先以出生证明上登记的时间为准。
“这种修改,正是法律条文与时俱进的表现,立法更加科学,更加切合实际。”江秀琴律师表示,杨女士的困惑正是基于出生证明与户籍证明登记的出生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杨女士只需向学校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即可证明孩子已达到小学要求的入学年龄。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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