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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朋友“帮忙”毁了一生,武汉法院“云宣判”这样一批毒品案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6-24 17:0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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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江汉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徐某贩卖毒品一案并当庭进行宣判。 通讯员王田甜 供图
  长江网6月24日讯 在第33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2日至6月24日,武汉市两级法院通过视频开庭等方式,集中宣判13起毒品犯罪案件,18名被告人,1名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他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一年来,我市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2881案3172人,同比下降了12%;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483人,重刑率15.2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73%;毒品犯罪中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0人,远远低于全部刑事案件非监禁刑率6.52%。
  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其中三起案件。
  有人为还债,一次“接货”毁一生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崔某没想到,因贪图蝇头小利,接了一次特殊的“货”,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2019年1月,一个债主上门催债。崔某手中的钱不够还,正在焦头烂额间,熟人李某找到了他,请他帮忙接一批“货”,事成之后分给5万元好处费。 
  1月12日中午,崔某如约赶到武昌一宾馆房间,一个陌生人将一个黑色行李箱交给了他。刚走出房间,崔某就被缉毒人员抓获,当场从他手中的行李箱里搜出8388.76克毒品。经鉴定,为毒品甲基苯丙胺。
  庭审中,崔某反复强调自己一直认为是正常的交易,直到被公安机关抓获,从箱子里拿出毒品,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法官表示,“不知毒”是毒贩们为逃避重刑惯用的借口。
  为拆穿崔某的谎言,检察官当庭出示了抓获崔某时的缉毒公安的执法记录仪内容,视频中,崔某在箱子还没打开前,就明确指认箱内装的是“毒品”。
  “我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这才铸成大错。” 因一时贪念,一步步沦为毒贩,崔某在法庭上追悔莫及。
  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8388.76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
  邮寄高压水泵藏毒,狡猾毒贩获死刑
  2017年以来,被告人陈某一伙同被告人卢某、陈某二、杨某等人多次从事毒品犯罪活动。2017年9月1日,陈某一通过其云南的上线“师父”(另案处理)在云南购买了大量毒品,由卖方将毒品通邮寄到武汉,收件人为卢某。
  同年9月7日7时许,陈某一得知装有毒品的快递包裹到达武汉市江岸区某快递取货点后,通知被告人杨某、陈某二去取货,被民警当场抓获,从包裹中的高压水泵内查获一包毒品。经鉴定,为436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民警随后将陈某一、卢某抓获。
  经查,被告人陈某一因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十年间三次受到刑事处罚。系毒品案再犯,主观恶性大,且在本宗贩卖毒品的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武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一、卢某、陈某二共同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某非法持有毒品4360克,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一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某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频繁发“零包”,微信收款锁定毒贩
  2019年11月25日晚11时许,被告徐某经事前联系,微信收款300元后,将少量毒品麻果卖给李某。
  两天后,徐某以同样的方式收取600元后,将少量麻果卖给李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为0.76克麻果。
  经查,5年前,徐某曾因犯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多次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量刑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记者陈勇 通讯员王茜 王田甜)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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