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不能乱说帖子不要瞎发,《民法典》这些新规与我们息息相关
长江网6月25日讯(记者夏晶)话不能乱说,帖子不能瞎发。最近在网上发帖传谣某车主去世,车子一直停着没人动的王某被公安机关处罚。该车所属公司还专门发表声明,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王某涉嫌侵害了该公司的名誉权。名誉权是人们民事权利的一部分,民事权利是《民法典》中浓墨重彩的一部分,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典》110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法典》在总则编第五章民事权利中,规范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马女士最近就因为自己的人格权受到侵害而烦恼不已。
马女士在某工厂上班,一家三口都住在厂区内的宿舍。前几天,另外一个同事在公司微信大群中指名道姓找她,称马女士的孩子将自己的车划伤了。原来这名女同事的车停在工厂停车位上被划伤,调看厂区监控发现,这段时间只有马女士的丈夫带着10岁的孩子从车旁边走过。
马女士认为,同事在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是自己孩子划伤车子的情况下,在公司微信中指名道姓要求赔偿的做法不妥,涉嫌侵犯自己及其家人的名誉。
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教权表示,《民法典》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还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由等权力。同事的做法涉嫌侵犯了马女士的名誉权,侵害了马女士的民事权利,马女士就此可以主张其追究法律责任。
不过,民事权利也不得滥用。石教权律师介绍,《民法典》第132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小贴士
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是民事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关于民事权利保护的立法由来已久。
新颁布的《民法典》更加详细地规定了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人身权和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股权等财产权利。
当被侵权时,我们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我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不得影响他人正常行使民事权利,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约束。
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法律权限范围内经法定程序,在给予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民事主体的财产予以征收或者征用。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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