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小微企业新开建设项目继续减免工伤保险费
长江网6月30日讯(记者吴曈)长江网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享受免征项目工伤保险费政策至2020年底。
阶段性减免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2月,省、市人社部门在全国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湖北省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倾斜,对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工伤保险费。
近日,省、市人社等部门在前期基础上再次出台利好政策,按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对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享受免征项目工伤保险费政策至2020年底。即对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免缴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为大型企业的,工伤保险费免缴至今年6月。
据介绍,具体缴费计算办法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已参保在建项目在免缴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事故伤害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
据悉,企业即日起可至全市各区政务中心工伤保险窗口咨询办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阶段性免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政策,免征期限长、政策力度大、涉及范围广、使用方式活,将切实降低施工企业的缴费成本,同时也保障了广大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努力把因疫情防控的影响降到最低,助力武汉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平安稳定。
【编辑:戴容】
阶段性减免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2月,省、市人社部门在全国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对湖北省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倾斜,对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减免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工伤保险费。
近日,省、市人社等部门在前期基础上再次出台利好政策,按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对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享受免征项目工伤保险费政策至2020年底。即对2020年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免缴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如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为大型企业的,工伤保险费免缴至今年6月。
据介绍,具体缴费计算办法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已参保在建项目在免缴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情形的事故伤害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
据悉,企业即日起可至全市各区政务中心工伤保险窗口咨询办理。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阶段性免征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政策,免征期限长、政策力度大、涉及范围广、使用方式活,将切实降低施工企业的缴费成本,同时也保障了广大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努力把因疫情防控的影响降到最低,助力武汉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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