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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提高公共卫生医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级医疗机构同年资临床医生水平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7-06 17:4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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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7月6日讯(记者黄琪 刘晨玮)7月6日下午4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7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曾向阳介绍,我省将加大全省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的配备比例,确保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才短板。
  我省将创新公共卫生行业人事薪酬管理,拓展公共卫生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按照高于同级公立医院岗位设置比例的原则,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提高至45%、30%、15%;提升公卫人员薪酬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公共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的薪酬差距,公共卫生医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级医疗机构同年资临床医生水平。
  同时,激励公共卫生人员担当作为,加大人才评价倾斜力度,相关重大人才工程、高层次专家评选向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倾斜;职称评审突出评价公共卫生工作实绩,县级及以下公共卫生人员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加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人员的激励措施,可缩短年限申报高一级职称、优先晋升岗位等级、在人才项目评选中予以倾斜,及时表彰并落实相关奖励政策;在岗不在编、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规定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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