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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不满意事项最多单位”上线长江网,他们承诺整改,与市民在线互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8-20 14:49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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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8月20日讯(记者杨荣峰 方历娇)小区绿化被人给铲了,物业多次劝阻无效;市民在大厅等了1个多小时才叫号,到了号却不给立案……

  7月份,以上案例涉事的单位,均被市民给出了“不满意”评价,并上榜“双评议”7月份月报“不满意事项最多单位”。20日,10家“不满意事项最多单位”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单位负责人现场对“双评议”不满意事项承诺整改。

  【典型案例1】

  业主毁绿 “屡战屡败”的物业被城管“甩单”?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7月初,汉阳区邓甲新城A区2栋一业主毁绿,五里墩街城管中队接到投诉后,物业下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温馨提示单》。

  物业介入后,业主毁绿依旧,市民再次投诉后,城管把物业负责人约到办公室谈话,要求物业继续管。物业“屡战屡败”,城管始终未直接介入执法。

  “物业管不下来,我们就应该及时接手。”汉阳区五里墩街五里城管中队队长王斐表示,物业公司向五里墩街城管中队反映劝阻毁绿无果情况后,街城管中队仍向其下达《城管温馨提示单》,不符合相应条例规定。

  据悉,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8)第四十八、五十、五十一条规定,物业对发现的毁绿、违建等行为应当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报有关部门由其及时处理。

  五里墩街城管中队在发现毁绿问题物业无法处理后,应承担后续检查、监督、执法责任,不能简单将工作一推了之,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主动监督整改不力的问题。

  【典型案例2】

  等了1个多小时不叫号,到号后不立案?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7月20日上午9时40分,市民余女士来到市仲裁委一楼大厅,取了号后直到11时5分,才叫号。叫号后,立案人员审查余女士提交的立案材料后,没有立案。

  市仲裁委办仲裁员工作处回访发现,余女士的案例,是满足立案条件的。“当时立案人员未立案是不对的。”

  余女士的涉案合同第十四条一款“……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解决”,且涉事双方当事人均为武汉本地企业。但工作人员业务掌握不熟,对这种系列案件的关联问题上,拿捏不到位,办理出错。“一顿奔波来到我们这儿,还让她等了1个多小时,我们还搞错了信息没立案,确实是我们不对。”

  “对立案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扣发当月绩效。”市仲裁委办仲裁员工作处处长唐云峰介绍,该处还从其他处室引进一名具有10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较强法律功底且通过司法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充实到立案岗位。

  【上线提问】

  20日上线活动中,上述单位负责人与市民在线互动,回复了一系列问题。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网友:请问武汉美术馆有哪些特色展览?

  武汉美术馆:武汉美术馆8月-9月的展览预告:“意绘——武汉十人美术作品展”,展期:2020年8月28日——10月14日,展厅:武汉美术馆1、2、3号展厅;“从艺70年—谢珍珠作品展”,展期:2020年9月4日-10月11日,展厅:武汉美术馆4、5、6、7号展厅。

  网民:因大人工作调动,孩子小学学籍转异地,具体流程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具体流程如下:1、接收学校直接在全国学籍网上提交转入申请,并上传转学理由的有关附件;2、接收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核;3、转出学校及转出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核。所有手续在网上操作即可。

  网民:仲裁的费用一般都很高,武汉有无减费方面的惠民举措?

  市仲裁委办仲裁员工作处:为了降低当事人的仲裁成本,避免因仲裁费用影响到当事人行使仲裁权利,武汉仲裁委员会推出了一系列的惠民措施:1、针对预交仲裁费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减交;2、仲裁过程中,对符合退费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部分仲裁费;3、针对武汉今年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仲裁费惠民措施,包括延长了减交、缓交的时间,大幅提高了缓交减交比例;对通过电子送达和在线完成全部庭审程序的,可以退回50%的处理费;鼓励调解结案,调解结案的可以退回50%的受理费。

  网民:如自己因家中环境嘈杂,而自主在办公室加班,回家途中受伤,能认定为工伤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伤保险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在公司加班后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当天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加班事实是否存在,需要员工与公司协商后进行确定。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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