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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能否缓缴社会保险费?回应:可以,期限截止今年年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8-21 10:29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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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长江网8月21日讯(李爱华 刘海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困难,怎么办?遭遇经营困难的企业,能否缓缴社会保险费?8月21日9:30—11:30,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组织开展的“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活动首场举行,市人社局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针对网友提问,进行了及时解答。

  上线中,网民询问: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困难的,该如何对待?

  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回应,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五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缴费有困难的,如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疫情结束后可按规定补缴。

  在实施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政策的基础上,对于因疫情防控而无法正常复工复产或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实施截止时间至2020年底。

  在延缴和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在延缴和缓缴期结束后按规定补缴的,不予征收滞纳金。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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