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买、不卖、不走,赖房十余年一场空
长江网8月23日讯8月23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非法占房长达十余年的陈某(化名)近日向执行法官递交了“悔过书”。
不买、不卖、不走,准业主成老赖
2006年,陈某在汉口繁华路段买了一套房,50余平方米,20多万元。交了8万元首付款后,陈某入住没多久就发现房子买前已被查封。一打听,房产公司老板畏罪卷款外逃,她的购房款也被老板卷跑了。
同年底,债权人黄先生向法院申请,拍卖房产公司老板抵押给他的14套房产,以弥补他600万元的损失。这14套房产中就包括陈某“所购”新房。
陈某和黄先生都是受害者。为了化解矛盾,在承办法官协调下,黄先生同意,只要陈某等14名准业主交付尾款,用于执行,可以将房产转让;如果不愿交钱,他也可以退还首付款。在14名准业主中,有人拿回首付款后退房,有人交了尾款拿到了新房产权。只有陈某既不退房,又不交尾款,理由是房子涨了价,退她的首付款应水涨船高。为这事,陈某扯了十年,不但长期非法占有房屋,还经常和法院玩“失踪”。
2016年6月2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查封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市民董先生以35万余元竞得陈某占有房屋。尽管法院多次督促占有人自行腾退,并在房屋门前张贴腾退公告,但陈某拒绝配合。
这笔亏损账要从十年前算起
拍到手的房产不能入住,董先生为此申诉。2020年疫情过后,武汉市中级法院决定强制腾退陈某非法占有房产。
腾退现场。通讯员严俊提供
8月6日上午8时50分,法院执行人员,与公证、搬家、物业等数十人一起抵达腾退房屋所在小区。法院工作人员隔门喊话,做陈某的思想工作:“你自己不听劝,把一盘好棋下糟了。当时让你交尾款买断房产,你不买。你要是买了,二十几万的房子现在至少值上百万。”“当时你不买,要回首付款退房也不错,白住了一段时间不说,还能拿回首付款,做什么不好,可惜你还是不干。”“法院查封的房产,你强占了十余年,光租金要十几万,这笔钱算谁的?”“你强占别人的房子,已属违法,再继续下去,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拘捕后为她另找“新房”
半小时后,陈某被法警拘捕。中午12时30分,涉案房屋被腾空,法官将换锁后的房屋钥匙交到买受人董先生手中。
陈某被拘后,法官告诉她,考虑到她在武汉中心城区没有其它房产,如果搬回黄陂老家居住,会对现有工作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一月前,法院已帮其在同一地段找了一套租赁房屋,并给她预留了一笔安置费。
见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陈某低下了头。近日,经法官批评教育,陈某向法院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真心悔过,愿以首付款抵10年房租。 (记者陈勇 通讯员王田甜 李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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