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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全面复学后如何吃饭?采用校内供餐和校外订餐两种方式,必须验收合格方可供餐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8-28 15:23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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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晓东。 记者何晓刚 摄

  长江网8月28日讯(记者刘嘉)8月28日,在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0年秋季中小学校全面开学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晓东表示,9月1日,武汉市中小学全面复学后,将采用校内供餐和校外订餐两种方式保障学生就餐和用餐安全。为了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武汉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盒饭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不论是校内供餐还是校外订餐,验收合格方可供餐。

  王晓东介绍,为确保餐饮安全,教育、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指导各学校在开学前对照《学校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表》,从学校疫情、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清洗消毒等9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配餐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检查,学校食堂重点对原材料的采购人员的健康、管理操作间的环境卫生、餐食的加工制作、餐具消毒操作等进行检查。学生配餐企业重点检查的是从业人员健康状态,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查验、学生餐加工和分餐场所。

  王晓东表示,根据《武汉市2020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实施防方案》,小学、幼儿园和新开学的高校要对照《学校疫情防控与食品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表》,自查合格以后,再报请相关区的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监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供餐。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对学校周边两百米范围内营业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查。重点查主体资质的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可控情况。学校采取外购盒饭为学生供餐的,应当建立校外供餐的管理制度,签订供餐合同,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营养健康方面的权利义务。

  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把好五关,即采购关、清洗关、烹饪关、分餐关、就餐关,继续落实好校领导的陪餐制度及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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