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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开发商却不履行合同,可要求双倍返还| 民法典解读之合同编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9-24 11:4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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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9月24日讯(记者夏晶)在现实中商品房在开卖的时候,会先和市民签订一个认购书,然后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并约定定金可以作为房款的一部分。但如果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子无法买卖,其实交了定金的市民,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钱先生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约定钱先生自愿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总价款为550余万元的某套房,并交付10万元定金。双方约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合同后,10万元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双方还约定,若房地产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付定金;若钱先生单方面解除本认购书,已付定金不再退还,且房地产公司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谁知钱先生按照约定缴纳定金后,房地产公司竟然说房子不能卖给钱先生了,钱先生该怎么办?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振告诉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房地产公司的行为已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钱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使用定金罚则,要求房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
  张国振律师介绍,在民法典第587条中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交付定金一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行为表达了自己对适当履约的诚意,而收受定金一方在接受对方定金后亦承担了一旦违约将加倍返还定金的风险和义务。
  法律小贴士
  定金罚则解文释义
  定金罚则,即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合同履行之前由一方当事人依约给付一定的定金,其为一种担保形式。定金的担保功能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借助定金的丧失和双倍返还这一规则对债务人施加压力,以令其适当履行债务而促成债权的实现;其二,如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依约取得其定金或者令其加倍返还定金,亦即以债权人取得定金而避免或者减少其利益损失。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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