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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患者就近购药,武汉探索建立“1+1+1”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用药保障机制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11-06 20:0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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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1月6日讯(记者胡琼之)近日,武汉市召开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复诊服务下沉社区医疗机构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透露,武汉市将从门诊重症慢病用药入手完善保障,依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运用医保待遇、招采、医保支付和完善管理服务等方式,探索建立“1+1+1”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用药保障机制,即“1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1家基层医疗机构复诊续方、1家门诊慢病定点药店购药”,方便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就近购药和保证用药安全。今年年底前,武汉市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

  药店购药不能取代医疗机构就诊、复诊

  据介绍,武汉市登记在册享受门诊重症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40.8万人。武汉市(含新城区)共有门诊重症慢病定点医疗机构216家,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10家。同时,还有10家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补充,为全市门诊重症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购药服务。

  日前,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武汉市政府同意,武汉市决定严格按照既往设置条件和程序,重启新增20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试点。此次新增后,全市每个区均有至少两家门诊重症定点药店试点。

  事实上,“药店购药不能取代医院就诊、复诊”,华润医疗驻汉高级经理李沛表示,虽然武汉市门诊重症药店均严格要求配备专业的执业医师,但是只能根据医生处方来指导用药,药店不具备看病条件和资格,不能进行医疗诊断。同时,重症疾病患者病情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医院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进行检查和及时调整药物,保证用药安全。

  李沛表示,疾病需要诊断、医治,需要依托实体来运作。在这个意义上,药店没有办法替代。“当前武汉市门诊重症药店试点是模式上的创新,但仅对病情稳定的重症慢病患者提供方便,不能取代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

  目前,武汉市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重症疾病病种有31种,全市门诊重症慢病药店最多只能提供23个病种的购药服务。

  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试点

  为保证用药安全,此前,办理武汉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由参保人选定一家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医院为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可选定一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购药。也就意味着,根据现有的规定,武汉市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定期复查、病情跟踪都必须在选定的定点医院进行。然后依托医院医生开处方,流转到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

  5日,在座谈会上,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重启门诊重症定点药店新增试点后,武汉市年内将启动确定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同时,探索建立探索建立“1+1+1”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用药保障机制。

  参加座谈会的基层医疗机构代表纷纷点赞。红钢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政策不仅方便了重症慢病患者、减少病人的跑腿次数,也给基层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帮助,便于更好地掌握辖区患者慢性疾病情况,有利于结合家庭医生更充分地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从长远看,能推动慢病人群逐步适应分级诊疗,在配药问题上不再形成去大医院就诊的习惯,同时支持武汉市基层医疗机构将开药门诊做实。

  完善门诊慢病重症用药基层落地政策措施

  目前,武汉市相关部门正在根据重症慢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研究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据介绍,纳入医保门诊重症慢病用药的基层医疗机构初期服务病种,将根据各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患者需求设定,后续将逐步增加病种。

  武汉市卫健部门正在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药品配备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将充分发挥医联体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优先将加入医联体、且有医联体医院对口帮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试点。同时,武汉市正在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未来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武汉市医保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选药、引导患者合理用药。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医生合理的进行成本的控制和就医的规范。持续推进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挤掉药价的虚高部分,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用药的需求。

  武汉市将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引流回基层的同时,也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从而推动基层诊疗规范化,当前存在基层市场的问题将提早获得治理。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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