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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建养老院的幌子破坏耕地建私家庄园,涉黑人员被判刑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11-22 16:29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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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1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从新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汉市新洲区首例涉黑案件已执行到位涉案标的6804.74万元,到位率96.57%。该案于2019年12月16日在新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工程公司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载体

  46岁的王某武是新洲区阳逻街杨柳村人。2002年起,他纠集、网罗包括同学、同乡、亲戚在内的多人在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地区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逞强斗狠,横行乡里,犯罪组织初具规模。为进一步攫取经济利益,王某武成立武汉新港杨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依托,形成以王某武为首,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稳固、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王某武的组织、领导下,以合法公司的外衣建立了犯罪组织和经济实体相互渗透、融合发展的模式,通过直接敲诈钱财、强卖高价原材料和强揽工程等手段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利用组织势力形成的名气和资源在外承接工程。同时,王某武还斥资以社会福利机构的名义兴建老年公寓,用作组织活动场所,进一步壮大组织经济实力。

  “黑财”清查金额精确至分

  一审宣判中,18人涉黑案中主犯获刑20年,其余17名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所得全部资产予以收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该案二审除一名参加者改判刑期外,其他成员均维持原判。

  杨柳公司作为黑社会组织实际控制的经营实体,自成立以来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手段聚敛了巨额财产,故法院判决包括杨柳公司的银行账户资金、不动产、车辆以及该公司对外投资产生的财产和收益均应予以追缴、没收。各被告人从杨柳公司获取的工资、退股金、分红款亦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王某武等人以兴建养老院为幌子,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流转周边村民土地,建设过程中又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致使大量耕地被严重破坏;所谓的养老院建成后,从未对外经营养老事业,一直作为王某武的私家庄园,并用作黑社会性质组织聚餐、招待等活动的场所,故法院判决养老院所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同时对涉案人员名下的不动产、家庭财产等项目进行依法析产,精准认定“黑财”,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主动联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研究院等相关部门单位,全面收集、审查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等证据材料。

  在相关“黑财”清查表格中,财产金额单位精确至“分”,如王某武及其配偶的40余个银行账户金额明细中,多个空账户被明确标注,一个账户中——“0.06元”被清晰标注出来。

  多部门联席会商确保不留死角

  团伙覆灭后,新洲法院迅速开展“黑财”清查追缴工作。对被执行人“黑财”情况进行摸底了解,针对涉案人员非法聚敛的财产、收益、车辆、土地、房产等各类黑财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行动方案,立案人员加班将案件信息录入执行系统,承办法官同时制作相应执行文书。建立“府院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将涉案财产拍卖执行与向政府移交代管相衔接,确保各项政府投资涉案在建工程顺利推进到位、涉案“黑财”依法执行到位、涉案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记者从新洲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该案已执行到位涉案标的6804.74万元,到位率96.57%,对于不宜拍卖的涉案养老公寓、公司厂房、划拨土地等正在积极协商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镇接收代管、上缴国库。“严格依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确保对‘黑财’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杰说。(记者戴旻阳 通讯员许雄才 黄洪彬)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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