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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企业轻装上阵,武汉出台涉企案件的七项执行措施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11-25 22:0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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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1月25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王田甜)立案就标注企业性质,严格执行期限管理,防止“拖瘦”“拖垮”企业。11月25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获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涉企案件的七项执行措施,要求案件执行必须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优化司法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

  这七项措施涵盖执行立案提示、执行案件合议、商业秘密保护、执行期限管理等方面,在执行涉企案件中秉持善意司法理念,力争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在涉企刑事案件财产执行中,要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不得随意扩大或任意牵连。

  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或者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方法,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那么什么样的涉企案件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今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规定,明确指出给企业经营带来严重且不可逆的后果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时间较长且涉及公共利益的,可能带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发关联产业或新产业的发生和发展的等情形必须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2016年,一家民营企业承包的某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发包方却迟迟不愿意支付3000多万元的工程款。其间,历经多次磋商,还走了仲裁程序,仍然没拿到工程款。

  这一拖,就是4年。2020年,该民营企业来到武汉市中院,申请执行仲裁决定。市中院立案后,首先对案件的经济影响进行了评估。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3000多万元对于一个民营企业来讲不是个小数目,拖了4年没有支付,企业损失重大,发展势头严重受挫。立案后第二天,市中院就发出督促执行函,要求被执行人10日内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督促执行函后,主动要求与该民营企业和解。不到一周,3000多万元执行款全部到位。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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