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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患者未来有望家门口复诊,我市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下沉基层医疗机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11-29 20:08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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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1月29日讯(记者胡琼之)29日,武汉市医保局下发通知,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医保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就近复诊购药,同时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推进分级诊疗,经报市政府同意,即日起正式在武汉市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中启动试点申报。

  12月4日之前,全市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从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相关申请表。

  药店不能取代医疗机构进行复诊、购药

  据介绍,截至今年9月,武汉市登记在册享受门诊重症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达到43.4万人。

  为保证用药安全,目前,办理我市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参保患者实行定点就医管理,由参保人选定一家具备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患者定期复查、病情跟踪都在选定的定点医院进行。同时,门诊重症慢病参保患者可以依托定点医院医生的处方,在全市选定一家门诊重症慢病定点药店购药。目前我市门诊重症药店均按要求配备专业执业药师,根据医生处方指导患者用药。

  但是,“药店只能对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服务”,华润医疗驻汉高级经理李沛认为,药店不具备看病条件和资格,不能进行医疗诊断。同时,重症疾病患者病情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医院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进行检查和及时调整药物,保证用药安全。

  所以,“药店不能取代医疗机构进行复诊、购药”。李沛表示,将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和购药服务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既为方便患者就近就医购药,同时能推动慢病人群逐步适应分级诊疗,支持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须是医联体成员单位,首批试点八个病种

  “由我市各区(包括新城区)属于医联体成员单位的基层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试点”。

  据介绍,申请我市首次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重症慢病复诊服务试点,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已经成为武汉市医保定点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且医保定点协议在有效期内。其次,必须是我省(市)医联体的成员单位。第三,申请承接的病种复诊服务不能超过医联体牵头医院的病种服务范围。

  此前,我市相关部门已经对全市各基层医疗的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患者需求进行充分调研,确定纳入医保门诊重症慢病用药的基层医疗机构初期服务病种确定为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高血压3级、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及肝硬化、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八个病种。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增加病种。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考核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在专科扶持、技术提升、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对申请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必须“对口帮扶”。

  完善我市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据悉,在启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门诊重症慢病服务试点后,我市将着重完善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机制。

  我市将综合运用医保待遇、招采、医保支付和完善管理服务等方式,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选药、患者合理用药。包括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医生合理的进行成本的控制和就医的规范。持续推进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挤掉药价的虚高部分,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用药的需求。

  我市将门诊重症慢病患者引流回基层的同时,也将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推动基层诊疗规范化。

  11月29日,武汉科技大学医院院长暨洪山区青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谭伟表示,目前,基层医疗机构采用药品销售零差率补偿机制。为推动门诊重症慢病用药保障落地做实,应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应该在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给予一定扶持。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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