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遗嘱义务,会失去接受遗产的权利|民法典之继承编
长江网12月28日讯(记者耿珊珊 实习生胡慧旻)不履行遗嘱上的义务也能获得遗产吗?民法典规定,遗嘱中写明获得遗产需要履行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2007年,李先生的妻子因病去世后,他为了排解孤独,养了只狗。2018年,李先生因病住院,出院后便去公证机构立下遗嘱:邻居要饲养狗直到狗自然死亡,就能获得遗赠。遗嘱中特别强调,不得遗弃、买卖狗。
2020年,李先生因病去世,狗便由邻居饲养。邻居觉得狗离自然死亡还有好多年,养起来太麻烦。半年后,他把狗转卖出去,对外则称狗因病去世蒙混过关获得遗赠。
民法典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陈鸣浩律师表示,遗嘱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通过遗嘱的方式要求遗嘱继承人承担义务,虽然该义务对继承人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第三人无权通过诉讼等方式强制遗嘱继承人履行。但所附义务作为遗嘱的一部分,是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民事主体享受遗嘱赋予他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遗嘱所附义务。
本案中,李先生在遗嘱中要求邻居不可买卖狗,因此,邻居将狗转手的行为属于没有履行遗嘱中的义务。公证机构查明邻居卖狗的行为后,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取消了邻居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法律小贴士】
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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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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