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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小孩被狗挠伤,司法所长介入调解双方言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2-21 21:3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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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纷当事人接受调解。 通讯员杨邹冰 摄

  长江网2月21日讯 2岁小孩被宠物狗挠伤,愤怒家长向宠物主人提出要求,遭拒后报警。民警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劝和双方。

  王先生是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租户。2月17日,他的小孩被小区业主戴先生家养的宠物狗挠伤。事后,王先生要戴先生把狗处理掉或送走,遭拒后,他向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警,双方相执不下。

  2月18日,派出所民警邀请开发区司法所所长易庆洪及首席调解员张海介入调解。易庆洪与张海将双方分开作工作。

  王先生称:“他们遛狗时未拴狗绳。到现在既未道歉看看我家孩子,也未承担孩子打疫苗的费用!这只狗子,他们要么处理掉要么送走!”

  易庆洪将王先生的话转告戴先生:“你养的狗挠伤了他家宝宝,宝宝已有心理阴影。现在宝宝在老远看到狗狗就会吓得尖叫。你换位思考一下,你有两个女儿,如果以后你的外孙遇到这种事情,你还能淡定吗?”戴先生连忙解释,他没有去看望受伤小孩,主要是不知道小孩家租房的具体地址。

  易庆洪抓住时机劝导双方:“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戴先生在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给狗拴绳子,并管好狗。”“戴先生与小狗有深厚感情,不忍心把小狗处理掉或送走。得饶人处且饶人,也请王先生让让步。”

  经过几轮调解后,王先生接受了戴先生的真诚道歉,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戴先生当场支付了王先生孩子打疫苗与做治疗的相关费用,并承诺今后遛狗一定拴狗绳,管好狗。

  (记者陈奇雄 夏晶 通讯员杨邹冰)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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