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银行卡“赚外快”涉嫌犯罪,听证会上他悔恨不已
长江网3月3日讯本以为买卖银行卡可以“赚外快”,结果却涉嫌犯罪。在东湖高新区检察院的一场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悔恨不已。3月3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获悉,经检察机关审查,因李某积极配合,认罪悔改,决定对李某不起诉。
图为听证会现场。东湖高新区检察院供图
2019年6月,二十出头的李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收购银行卡的兼职消息,对方称公司是电商,需要银行卡来刷单、走流水,而且这些卡他们只用一个月就归还。李某很心动,立马联系该公司,很快与对方谈好:公司以每张银行卡1500元的价格收购,自己以1000元一张的价格收购身边人的银行卡,从中赚取500元差价。
截至案发,李某收购了亲朋好友银行卡共计5张,后意识到可能违法,主动联系对方退回。检察机关认定,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77条的规定,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东湖高新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就李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进行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全程参与听证。听证会上,李某悔恨不已。他说:“希望大家以我为鉴,提高警惕意识,切勿买卖银行卡,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经过充分的社会调查,检察机关了解到,案发后,李某一直积极配合,认罪悔改,现在努力地经营着自己的公司。同时,李某此前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做出不起诉决定。(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江珊 张雯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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