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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野球”被绊倒受伤,找谁赔偿?这些情况可索赔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3-09 14:53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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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3月9日讯 3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就网友关心的《民法典》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经开区法院院长邓永清直播现场。记者陈勇 摄 

  射门被对方绊倒骨折不好怪别人 

  网友“luxiujian”问:甲乙参加自发组织的足球比赛,甲在带球射门的过程中被乙绊倒受伤导致骨折,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答:无权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甲是自愿参加比赛,且无证据证明乙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依据自甘风险的原则,甲无权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网友“奈一”问:我家在二楼,小区的公共排污管倒灌导致我家被淹,物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了8000多元,但只向我赔偿了7000元,我认为这点钱不足以弥补我家遭受的损失,我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吗?

  答:可以起诉物业公司。如果你有证据证实是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造成你家被淹的损害后果,可就保险未足额赔付的金额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

  好心开车搭同事出事也要负责 

  网友“xw422478”问:甲受乙的雇佣从事安装广告牌的工作,甲在马路边安装广告牌工作中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住院花费医疗费数万元,甲的医疗费等损失如何维权?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甲可以基于雇佣法律关系起诉雇主乙,要求其承担雇主责任。也可以基于侵权法律关系,要求肇事车辆方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九月的夏天”问:我无偿搭载同事的车上班途中发生事故,造成我受伤,同事应否对我承担赔偿责任?

  答:此类情况属于我们所称的善意同乘,根据《民法典》规定,你同事应承担责任,但是应当减轻他的赔偿责任,如果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不减轻。

  车祸索赔可考虑车辆贬值损失 

  网友“caosheng1110”问:能否向责任方主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

  答:司法实践中,将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车辆毁损状况等,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网友“小乐妈妈呀”问: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所借车辆责任的,原则上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对外借车和管理过程中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离婚后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网友“西瓜好吃吗”问:男女双方之前自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孩子归女方抚养,当时约定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现因小孩上学的生活费、教育费成本上涨,能否要求男方增加抚养费?

  答:可以请求追加。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追加抚养费的权利人是子女而非监护父母一方,监护父母只是诉讼过程中的法定代理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追加抚养费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网友“山楂条”问:甲乙相恋多年于2011年登记结婚,甲婚前以个人积蓄出资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于2012年交房并办理产权证书,婚后共同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购置家具家电,现双方正在诉讼离婚,乙能否有权要求分割房屋?

  答: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甲在登记结婚前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履行了获得房屋产权的主要义务,即使该房屋实际交付和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婚后,也不能改变房屋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但乙有权要求甲补偿装修和家具家电费用中属于乙的部分。

  当天,2418位网友参与直播互动,106位网友的提问得到了满意答复。(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谢朝彪)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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