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求职者,也请企业“放低姿态” | 长江评论
长江网评论员杨于泽
有媒体近日报道,广州某公司招聘,公司HR(人力资源)询问应聘者能否接受加班,而求职者反问是否有加班费,公司HR教训道:“没进入职场前请放低姿态,好好学习,而不是去计较加班”,对求职者一阵冷嘲热讽之后,再告诉求职者“我们不收垃圾”。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认为HR的话有理,也有很多人认为求职者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
说到加班的话题,一要面对现实,二要弄清法律。我国《劳动法》等对用人单位加班、发给加班费等有明确规定,作为国家意志,相关法律必须得到尊重。不过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富于活力的经济体,企业生产、研发任务都很饱满,企业需要一定的用人灵活性,有时候要求员工加班加点也是难免的。这是两种现实,企业和员工都得在其中求得平衡。
这家招聘企业显得很强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中国社会都知道“996”的典型说法。老实说,能够有干不完的事、有不错的收入,对于职业人群来说多少也算是一种幸福和幸运。广州这家招聘企业应该也是经营很红火,要不然也不会招聘,更不存在加班加点的问题。企业好,也是我们社会之福。
先按下法律法规的事不表,单说公司HR的态度。这位公司招聘人员是很在乎别人的“正确态度”,要求求职者在进入职场前“放低姿态”,明显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再然后暗示不合意的求职者是“垃圾”,这就是一些网友指出的:极不尊重求职者。
用人单位招聘是一种双向选择:对企业而言,有适合企业的求职者,也有不适合企业的求职者;于求职者而言,有适合自己的企业,也有不适合自己的企业。这跟男女恋爱一样,相爱的人自然是相互欣赏的;走不到一起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一钱不值,仅仅是相互适不适合的问题。一家企业看不上求职者就斥别人为“垃圾”,这不仅是不尊重人,而且是显示了自身修养就不够好。
对于一个合格的用人单位来说,重要的不是求职者在不在乎自己的劳动权利,而是两件事:一是求职者是不是对企业有价值的人,二是企业如何与优秀人才相互调适。如果求职者是对企业有价值的人,企业恐怕就舍得出价。仅仅因为别人关心加班费就拒人于千里之外,那很可能就放走了对企业有价值的人。
【编辑: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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