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no”要报告,武汉首次发布政务服务统一规范
长江网讯(记者汪洋 通讯员王华芬)在岗被询问的窗口人员或咨询导办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4月25日,市政数局发布《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首次对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统一规范。
随着政务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武汉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服务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服务标准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将着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更需要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单位形成“一盘棋”的联动协同机制。统一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更利于行政效能整体提升。
《规范》参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及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对政务服务大厅岗位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价等全流程、全方位进行统一规范。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总体要求,对“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市)通办”“代办服务”“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等服务模式明确加以定义规范,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规范》中。
针对受理申请环节中常见的“你的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你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你的申请事项不在红头文件上”等情形,《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为申请人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不能简单拒绝——说“yes”不请示,说“no”要报告。
自即日起,政务服务规范月活动将在各区政务服务大厅和市直部门分中心、市民之家开展,促进《规范》落地落实。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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