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管控升级,员工工资怎么发?
长江网8月4日讯(见习记者王玮琦 通讯员杨捷) 根据《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要求,自2021年8月2日起,将武汉经开区 沌 口街道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实行“只进不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不少企业员工咨询工资发放、劳动合同解除等问题。8月4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相关信息。
长江网记者:员工从外地中高风险区返汉需要实施隔离,个别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员工无法上班,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武汉市人社局:在此期间,企业应主动与员工沟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照相关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长江网记者: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
武汉市人社局: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被派遣劳动者,企业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长江网记者:有员工担心被病毒感染拒绝上班,企业应如何处理?
武汉市人社局:企业要求具备上班条件的员工到岗履行劳动义务的,员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编辑:王冲】
长江网记者:员工从外地中高风险区返汉需要实施隔离,个别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员工无法上班,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武汉市人社局:在此期间,企业应主动与员工沟通,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居家办公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统筹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照相关假期规定支付工资。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长江网记者: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限制?
武汉市人社局: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被派遣劳动者,企业也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长江网记者:有员工担心被病毒感染拒绝上班,企业应如何处理?
武汉市人社局:企业要求具备上班条件的员工到岗履行劳动义务的,员工应当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到岗的,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编辑: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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