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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自动驾驶技术靠车祸?这是方向性错误 | 长江评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8-19 19:0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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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评论员杨于泽
  任何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都是在试错中进行的,现在自动驾驶技术的成熟不可避免地要出一些车祸,企业再根据事故找出漏洞,对技术加以改进——这是网络上部分人为出事故的特斯拉所作的辩护。
  这看似是对技术不成熟的宽容,实质却是对人身安全的漠视。
  工业化应用的技术不可能都是尽善尽美的,很多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允许商业化的技术存在致命缺陷。将危及人身安全的技术付诸大规模应用,在各国法律中都是被禁止的,这是基本的技术伦理。大家都知道的新药研制,先要进行动物试验,证明副作用可控,才能进行人体临床试验。自动驾驶技术如果尚有不确定性,那商业应用就会以审慎为原则。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产品质量必须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还规定了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处罚。
  跟特斯拉一样,国内电动车品牌蔚来近日也遭遇一起车祸,因为车主是美一好品牌管理公司创始人林文钦而引发广泛关注。事发时,车辆正处于NOP自动驾驶状态。虽然蔚来品牌部回应社会称,NOP只是领航辅助,不是自动驾驶,但一系列网络截图显示,蔚来汽车宣称“解放你的双手”,是以拥有“优越”的自动驾驶技术为卖点。
  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目前国际上一般将它分成从“应急辅助”到“完全自动驾驶”6个等级,面对道路突发状况,目前商业化的自动驾驶都是需要驾驶员接管的。但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汽车品牌热炒“自动驾驶”概念,以自动驾驶为卖点,给社会公众的强烈印象就是该品牌汽车是自动驾驶的;即使是车主明确知道汽车属于辅助驾驶,也多不知道人与辅助驾驶功能之间如何切换。
  利用消费者与技术专业人员认识差异,炒作自动驾驶概念,对车主形成认知和操作上的误导,这是目前汽车市场的一大乱象,对此,监管部门应当不会听之任之。网上有人鼓吹,自动驾驶是马斯克这样的“大神”的奇思妙想,出事是因为很多人跟不上他的天才思维。这种逻辑是将技术置于人的安全之上了。
  自动驾驶是造福人类的技术,但还有一个成熟与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能把车主当“小白鼠”,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先行先试”完全可以在指定的试验线路、可控场景中进行,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对技术进行持续改进。想一想人类在药品试验上的严谨性,自动驾驶既然事关生命,同样要更加严谨。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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