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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15吨危险货物,一企业被罚3万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9-16 18:5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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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16日讯(记者郭佳 通讯员彭婧)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普通货运车辆擅自运输危险货物,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对违规运输企业罚款3万元。
  近日,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和平街派出所将一台涉及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移交至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七大队。
  经过调查发现,武汉嘉和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陈某驾驶油罐车运送15吨柴油,收取900元运输费。陈某将装有柴油的油罐车开到洪山区和平街东方红七队停车场内停放时,被民警查扣。
  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瓦斯油或柴油或轻质燃料油”属危险货物,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应当分别依法取得运输相应危险货物类别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并配备专业的押运员。
  但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武汉嘉和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虽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但并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七大队对武汉嘉和顺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出罚单: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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