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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巡逻队,加装充电桩,武汉消防进小区严管电动车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09-18 20:4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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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9月18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汉消)“杨奶奶,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是禁止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这样容易引发火灾。”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电动车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近日,武汉消防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安全综合宣传及整治。
  9月14日,江汉区万科翡翠国际小区内,消防员在小区LED公示栏、出入口等显眼位置广泛张贴电动车安全宣传海报,以面对面互动交流的形式,向居民群众、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发放电动车安全使用知识资料,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安全隐患。


  消防员在小区内张贴电动车安全宣传海报。通讯员汉消 摄
  9月15日,江汉区常二社区内,消防义务巡逻队的队员们正在小区内开展义务巡逻,每次巡逻期间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治理电动车乱停乱放。
  “平时我们早晚巡逻的时候,发现电动车乱停乱放的,一般会挪到指定停车区域,如果推不动的我们尽量联系到户主,让他们自己来移动,并提醒他们文明摆放。”队员黄振奎说,不仅是要治理乱停乱放现象,一些居民从楼上牵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更是义务巡逻队治理的重点。
  除了宣传治理,社区内还为居民修建了10个充电桩,缓解了电动车无处充电的矛盾。
  常二社区书记华青告诉长江日报记者,9月底,社区将利用老旧社区改造项目,为社区内每个院落加装充电桩及停车棚,同时为了减轻居民经济压力,将与充电桩商家协商最低价格,满足居民电动车停放、充电需求。
  “违规停放电动车或者将电动车搬上楼充电,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武汉消防相关负责人介绍,尤其是今年8月1日,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了明确处罚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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