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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10-22 18:02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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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省进行了常规巡视,同时将武汉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武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市委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巡视整改,深刻认识到巡视整改是增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一以贯之指导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市委常委会当天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听取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中央巡视反馈意见。2021年2月6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整改。2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作为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关键。3月19日,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前期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对做好下步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不断增强全市上下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领具体整改任务,先后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作批示、提要求,研究解决巡视整改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也分别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各市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对标对表认领问题,扎实推进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各区和市直牵头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同步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委(党组)会和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原原本本、照单全收,并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一体整改、统筹推进。研究制定《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武汉市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市领导和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要求,制定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台账清单,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确保具体人具体事清仓见底,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四)强化真督实查,确保整改质量。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整改调度会议研究推进有关问题。组建五个督查小组,采取现场督导、暗访督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分赴牵头单位开展多轮全过程、全覆盖实地督查。市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派出五个监督小组联合各牵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分赴各有关单位进行跟踪督办,传导工作压力。对问题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五)强化统筹兼顾,注重整改长效。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求真务实,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做到巡视整改与推动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拿出“当下改”的措施,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一批规章制度,注重从源头上推进整改。

  二、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坚决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1.融会贯通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市委班子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寄予建设“大武汉”的深切期许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刻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狠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后,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深刻领会理解中央将武汉设为副省级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意图,运用系统观念谋划和推动“大武汉”建设,召开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坚持以“大武汉”为核心,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思路,锚定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总体定位,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经济中心、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任务,重点实施“八大战略”,努力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三是强力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领导小组,实行“分管市领导+牵头部门”工作推进机制。今年春节后第一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按照“一中心一方案一清单一政策”要求,制订实施方案,形成政策体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调度。将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目标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2.加速推动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一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重要内容,明确一名副市长分管,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构建全新工作机制。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定期调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产、早见效。琴润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稳步推进,光控特斯联智慧产业园等一批产业项目加快建设,生态度假综合体等一批项目正式落地。三是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新城吾悦广场等项目相继落户。

  3.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要求,完成计划的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实地复查,巩固整治效果。倒排后续年度整改任务,对需完成关改搬转任务的沿江化工企业逐一开展调研,完善“一企一策”,细化任务清单,紧盯目标、有序推进。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大力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印发《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暗查暗访工作机制》《武汉市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渔政执法机构,落实禁渔管理“岸线长”责任制,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巡检执法频率。选聘配强巡护人员,购置一批执法设施设备,开展渔政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重点禁捕水域全天候可视化智能监控。出台《武汉市中心城区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组建市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专班,将科技金融创新工作纳入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框架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投贷联动等创新产品试点,积极争取数字货币金融改革试点。出台《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东湖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

  6.持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一是实施国企改革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方案,推进国企改革相关工作。优化考评机制,对企业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量化打分,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二是加大整合重组力度。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目标,以龙头带动、资本联合,推进市属国企整合重组,定位更加明晰,规模效应明显。三是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工作,分类注入市属出资企业,统一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四是优化激励机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实施市场化业绩导向的差异化薪酬,有序推行中长期激励,推动企业加快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

  7.加强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一是配齐配足实验室仪器设备。各区疾控中心对照疾控中心建设国家标准,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配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全部配备到位。二是积极推进P2实验室建设。13个行政区疾控中心全部建成P2实验室,并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基层早期发现疫情和快速响应能力大幅提高。三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重点开展新冠、流感实验室检测技术、水质、环境、食品理化检测技术等方面培训,各区疾控中心均具备独立开展辖区常见健康危害因素和传染病病原体检验检测能力。四是夯实基层疾控体系基础。新改扩建后区级疾控中心建筑总面积均达到国家标准。

  8.切实提升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升级建设智慧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党员干部下沉社区、疫情防控综合研判、“法指针”社区律师在线服务、铁路护路采集分析等示范应用场景,推动城市大脑赋能社会治理。制定《武汉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工作机制。制定《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健全系统上云和数据共享机制,市大数据能力平台建成上线。出台《社区系统终端整合试点工作方案》,将部署在社区的系统终端整合归并到社区工作平台,并在汉阳区先行开展试点。

  9.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一是明确科技创新主攻方向。召开武汉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十大行动”,制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能、产业转型提升实施方案,狠抓“一谱一图一表”落地。二是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行动。完善《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制定《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印发《东湖开发区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升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比重。三是建强科技创新体系。打造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出台《东湖科学城建设发展规划》,组建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发布首批5个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选派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入驻高校、园区、企业,建立成果采集遴选、定期发布制度。

  10.厚植主导产业集群优势。制定《武汉市促进氢能产业若干政策》,支持开展示范应用,促进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与产业化。加快布局下一代汽车产业链,一批高端新能源汽车项目签约落户,一批新能源汽车项目初具规模。推动组建“武汉智能汽车产业创新联盟”,搭建产业技术创新合作平台。

  11.主动担当区域协调发展任务。一是积极推进区域合作交流。制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起草《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方案(2021-2024年)》。成立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暨武鄂同城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第一次联席会,审议通过《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实施意见》《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召开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武圈办”正式揭牌并实体化运行。二是加快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举办多场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成果转化对接签约活动。黄石(武汉)离岸科创中心投入运行,光谷黄冈科技产业园已开园,鄂州市华容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抓紧推进。三是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做好新港高速双柳长江大桥、汉南过江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武阳高速项目建设。

  12.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惠企纾困。召开市金融工作推进会,设立武汉市首贷服务中心,启动信用培植工程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政银企对接活动。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担保和纾困贴息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推广线上信用贷款产品。扩大新型政银担政策融资覆盖面,积极向小微、三农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汉融通”平台贷款申贷获批率稳步提高。

  13.大力规范和发展学前教育。加快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测算全市公办学前教育学位缺口,制定公办学前教育新改扩建三年行动计划,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区绩效目标考核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事项。加大资源配置、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保障支持力度。一批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公示春季、秋季开学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开展民办幼儿园成本核算,加大社会监督和监管执法力度。

  14.持续改善优化空气质量。一是强化组织、压实责任。成立市空气质量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召开全市落实空气质量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快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印发《武汉市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出台《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每月对各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排名并通报。二是强化监管、重点整治。出台《武汉市2021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明确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工作目标,深入推进重点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指导工业企业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厂一策”。持续开展工地和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文明施工标杆工地”评比,对违法违规单位联合惩戒。印发《2021年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对路检排气超标车辆依法查处。三是强化支撑、精准施策。在全市街道(乡镇)布设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组织街道(乡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一点一策”。加强空气污染应急处置,采取人工增雨等措施应对污染天气。今年来我市空气质量总体向好。

  15.标本兼治提升湖泊水质。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印发《关于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 推进湖泊水质提升 施行流域河湖长制的命令》,将中央巡视反馈湖泊整治工作作为流域河湖长履职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区级河湖长治理责任。印发《武汉市2021年度河湖长制考核评分细则》,将重点湖泊水质提升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开展考核评价。二是推进治理工程。印发《中央巡视反馈湖泊水质问题整改暨重点整治湖泊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武汉市重点整治湖泊水质提升技术指南》,指导各相关区编制完成重点整治湖泊技术方案,实施截污控污治理、管网改造维护、入湖排口整治等八个方面的措施,抓紧推进湖泊治理工程,湖泊水质逐步提升。三是开展流域治理。加强湖泊周边农村生活污染管控,有序推进湖泊周边农业种植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水产养殖和种植巡查管理。实施重点湖泊入湖港渠清淤整治工作,大力开展重点湖泊流域范围截污控污工程建设,推进清污分流改造、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缺陷修复。持续推进重点河湖流域治理,从源头上提升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

  (二)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16.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机制。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审议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定《关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市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纳入全市年度绩效管理考核目标。

  17.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空编缺员情况、岗位需要和干部队伍现状,通过公开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高素质人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空编率明显下降。

  18.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进行清理。

  19.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违纪违规问题,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廉洁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不断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

  20.系统惩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高压震慑,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各类显性和隐性腐败问题。扎牢制度笼子,针对文化、司法、环保等领域典型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补齐制度短板。筑牢思想堤坝,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材料,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持续推进清廉创建活动,督促绷紧拒腐防变底线。

  21.强化关键少数日常监督。印发《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举措》《2021年市纪委加强同级监督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谈心谈话、述责述廉等工作机制。制定《武汉市纪委监委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等制度,推进建立“四个监督”贯通协同。组织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督促责任落实。

  22.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举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政治轮训班,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干警政治忠诚。强化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违反“三个规定”、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等问题,加强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和重点问题线索查办,清除害群之马。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政法单位“关键少数”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法干部“协管”、“协查”、交流轮岗等制度规定,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23.严格落实节俭办会要求。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武汉市“两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有力提升会议效能。压缩会场布置经费,从简搭建会场,循环利用往年会场部分设施、材料;压缩列席人员数量,人大、政协列席人数分别有所下降;压缩工作人员数量,降低住宿比例。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武汉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武汉市政协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并长期严格执行。

  24.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开展专项治理,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庸懒散慢乱浮现象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通过“双评议”、作风巡查、电视问政、行风连线、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整治少数党员干部重表态、轻落实等问题,今年已制发工作情况反映13期,在《长江日报》刊发专栏49期,形成案例情况通报4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个。

  (三)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25.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带头对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巡视反馈意见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二是制发工作提示,督促市领导所在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市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查摆问题、对照检查、认真整改。三是出台《武汉市市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武汉市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明确流程步骤和具体要求。四是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考评内容,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6.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规范包括会议记录在内的各项会务工作,切实提升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议事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7.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一是对近年来已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市管干部的全过程纪实材料进行检查,逐一审查任前监督“凡提四必”环节是否过关、考察环节政治素质表现是否过硬。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政治表现情况测评,要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时,主动报告政治表现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反馈工作,加强与市管干部谈心谈话,着重提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要求。三是在干部考察环节着重了解干部政治表现情况,全面开展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四是修订完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政治表现纪实档案管理办法》,对党政正职等重要岗位干部建立政治表现纪实档案,为选准用好干部奠定良好基础。

  28.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是督促各区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认定处理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清理,督促相关区和单位进行复核认定并追加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部分报告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单位,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跟班学习,采取系统培训、政策讲解、案例解读、实际操作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实施细则,统一认定处理标准,规范认定处理流程,指导各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文件政策精神,提高政策执行力。四是举办业务培训班,督促指导各区各单位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方式抓好学习培训。

  29.抓紧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组织召开2020年度区(开发区、功能区)和部分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对全市各区的述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二是督促各区认真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严格审核把关各区会议方案、述职报告和领导讲话,各区委书记均对街道(乡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情况进行逐一点评。三是研究制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规程,督促各区对述职评议考核及运用考核结果情况进行自查,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0.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压实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责任,持续推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督促各区各单位加强因私出国(境)应登记备案,强化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做到应备尽备、应缴尽缴。二是规范人员登记备案、证件集中保管、事项审查审批,严明相关纪律要求,督促各区各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文件及配套制度,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三是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将有关政策法规列入支部主题党日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用力。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自觉把武汉各项工作放到“两个大局”中思考、审视和谋划,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武汉落地生根见效。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把巡视整改到不到位,作为是否对党忠诚的检验,推动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不懈压实整改责任,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对长期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方案计划,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坚决推进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坚持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加强监督执纪,对问题整改不积极,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严肃问责,杜绝敷衍塞责、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坚持不懈提升整改标准,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坚持常态长效,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资金存储、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扎紧制度的篱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司法执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四)坚持不懈拓展整改成果,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扎实做好换届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武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2402084;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114信箱;电子邮箱:shehuigongkai@163.com。

  中共武汉市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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