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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力争发放首贷超4000亿元,湖北出台措施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11-16 22:5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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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16日讯(记者程思思)1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纾解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根据《措施》要求,长江日报记者了解,我省将开展首贷拓展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无贷户融资覆盖面。各金融机构要确保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高于2020年,力争2021—2023年,全省拓展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首贷户40万户,累计发放首次贷款超过4000亿元。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线上+线下”首贷中心,整合企业开办、经营许可、税款清缴、不动产登记、融资担保、银行贷款等涉企政务及金融服务,一站式服务企业首次融资。
  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省工商联定期梳理全省尚未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名单,组织金融机构结合名单摸排融资需求,加大对信用良好、经营正常无贷户的融资支持力度。大型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要将首贷户占比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推动降低融资成本,纾解企业融资贵问题,《措施》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确保2021年全省中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低于上年水平。
  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最大程度减少贷款以外不必要的中介服务要求和环节。推动金融机构主动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评估费、保险费,免收支付账户提现手续费,减免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我省将持续加大货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力度。2021年全省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260亿元,利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5.5%。财政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奖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贷款给予贴息,进一步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综合运用政策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的积极性。
  【编辑: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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