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8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武汉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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