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APEC宣言表明反腐已成国际共识

2014-11-12 10:1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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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11日介绍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取得的主要成果时说,我们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专家认为,这是APEC成员携手铲除亚太地区“腐败避风港”的标志性事件。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这表明破除政治和意识形态分歧,共同打击腐败,已成为国际共识。

  这些共识体现在8日由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中,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

  《宣言》提出,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并“考虑在本经济体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更加灵活的手段追回腐败所得”。

  “这将使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APEC成员在引渡条约、司法协助、反洗钱等领域的谈判加速。”高波说。

  从联合反恐到联合反腐

  2001年APEC上海会议召开,时值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与会领导人发表了反恐声明;2014年,各经济体亟待通过结构性调整促进增长,而腐败成为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在这一背景下,加大跨国反腐合作以实现廉洁治理,成为APEC合作的合理选项。

  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执行主任博拉尔德在会间透露,发表反腐宣言是中美两国共同的愿望。高波认为,这具有战略意义。“在中美两国的共同推动下,亚太各国在打击腐败达成共识,将对外逃贪官产生巨大震慑”。

  亚太地区一度是外逃官员的主要目的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案值大、身份高的外逃官员往往最看重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认为更加“安全”。

  李成言说,一些国家甚至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和“腐败子女村”。签署此次宣言的国家中,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都在列,相当于国际反腐的“无线网络”覆盖了绝大多数“热点地区”。

  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已经与38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而死刑问题成为中国正常引渡合作的主要法律困难。高波说,近期中国再次修改缩小死刑认定的相关罪名,也有助于消除有关国家在引渡方面的顾虑和司法障碍。

  《宣言》鼓励成员经济体在适当情况下签署、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定,并效法成功范式推进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

  建立反腐败“恢恢天网”

  《宣言》提出,建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目标建成一个亚太地区反腐败与执法机构间分享信息与交流经验、技术的非正式合作机制,为侦测、调查并起诉腐败、贿赂、洗钱与非法贸易提供便利。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说:“我参与了8月的APEC反腐败论坛。当时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还是一个构想,短短三个月就成为了现实。这体现了在中国引导下APEC强大的行动力。”

  据监察部网站资料,执法合作网络的主席由当年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担任,设秘书处,有约80人左右的执法人员。

  此外,《宣言》还提出,加强腐败官员及其非法所得跨境活动相关的信息共享,以最大限度打击腐败、贿赂与非法资金流动。

  高波相信,在具体实践中,人员、机制、信息等多方面的深入合作,将让国际联合反腐更加统一、高效,还降低了反腐成本。

  周淑真说,反腐败从国内扩展到国外,对贿赂、洗钱、非法交易等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均得到实质性加强。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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