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获批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
长江日报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宋文虎 陈思) 5月12日,记者从咸宁市获悉,咸宁市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获国家标准委批复,成为继四川成都和深圳龙岗后第三个获批的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这是自咸宁成功举办ISO/TC268 2019年秋季工作会议暨公园城市标准论坛,被ISO/TC268授予“城市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主导制定全国首个《公园城市建设指南》省级地方标准后的又一标准化成果。
为充分发挥咸宁绿色资源禀赋,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市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在咸宁市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经过对建设方案的反复多次沟通和修改完善,咸宁市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终于获得国家标准委批复。
试点的成功获批,标志着咸宁市公园城市建设将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轨道,接下来咸宁市将按照国标委试点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围绕“生态优先”“产业赋能”“绿道串联”“全域公园”“特色塑造”五大策略实施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自然生态公园)建设任务,构建支撑咸宁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的新型标准体系,为全国中小型城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提供“咸宁方案”,树立“咸宁样板”。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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