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公积金能替父亲还房贷吗?官方回复来了
本人公积金 能还父亲名下房子贷款吗?
外地公积金能在武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吗?
首套商品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多位网友询问公积金相关问题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了详细答复
职工只能将本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网友:我可以用公积金帮忙还父亲名下的房子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商转公”业务是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三大业务类型之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条件和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规定了职工只能将本人名下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即:您不可以将您父亲的商业住房贷款,转成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
网友:本人此前在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公积金数年,今年7月份公司公积金断缴。目前我在新单位顺利交上了公积金,但是现在10月份要进行贷款申请,银行说要我消除断缴记录方可申请,请问是否如此?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您所说情况,因原单位原因断缴,您近期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到影响。根据武公中规[2019]1号中《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四条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贷款对象,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新建房贷款或者存量房贷款。您暂达不到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
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网友:外地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是武汉户籍,在深圳缴存公积金,此前在武汉购房时已使用商贷。依据我市异地贷款政策,异地贷款仅支持在我市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时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若您后期工作调动回武汉,可将公积金转移回武汉,并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后再行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还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网友:想咨询下,比如贷款50万,公积金账户余额有6万,如果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后,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可以划扣银行提前还款吗?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您使用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成功扣划还款一次后,即可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委托扣划还贷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逐月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职工签订的《委托扣划授权书》,于每月20日,从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本息额。逐年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职工签订的《委托扣划授权书》,在职工指定的每年扣划时间,从其公积金账户中扣款1次,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逐年扣划还贷的次月起,职工每月仍需用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的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收入不足月还款额两倍可增加“共同还款人”
网友:按当前计算公式可以贷满70万,但是商贷经理说使用公积金需要月流水达到总月供的两倍,请问是否属实?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与客户电话沟通,了解到小梅女士拟在武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因还款能力不足,浦发银行拒绝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您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所以您收入需要是商业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之和的两倍。您可通过增加共同还款人,以提高还贷能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称“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不足时,增加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
“商转公”贷款需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网友:我2016年购买了首套商品房,当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请问现在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您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前提是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商贷合同,否则,公积金中心将无法受理“商转公”贷款。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的相关条件: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原贷银行同意,可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家庭名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次申请公贷
网友:我今年9月把我个人和儿子户口落地到武汉,准备买房。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在襄阳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我们婚后曾在襄阳购买了一套房屋住宅,我爱人以她的公积金对这个房屋进行了贷款,目前没有还清贷款,正在还公积金贷款,我们只有这一套住宅房屋。我现在在武汉购买房屋,是否符合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的留言,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配偶此前购房在襄阳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有1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待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行申请转贷。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已延长到30年
网友:据了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了,我想知道这一重大惠民政策何时能正式实施?
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年我市修改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个细则,其中存量房细则中将原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修改为30年,从2019年9月12日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网友:我在武汉租房居住,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您所说情况,您因家庭经济原因准备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您想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铁路分中心与武汉市其他中心执行同样的政策,根据武公中规[2018]7号第九条规定,职工租房提取,需满足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的条件,您配偶在房产局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暂达不到武汉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记者:汪洋 制作:符智慧 王戎飞 校对:何红四)
【编辑:符樱】
外地公积金能在武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吗?
首套商品房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多位网友询问公积金相关问题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出了详细答复
职工只能将本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网友:我可以用公积金帮忙还父亲名下的房子贷款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商转公”业务是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的三大业务类型之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条件和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规定了职工只能将本人名下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即:您不可以将您父亲的商业住房贷款,转成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
网友:本人此前在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公积金数年,今年7月份公司公积金断缴。目前我在新单位顺利交上了公积金,但是现在10月份要进行贷款申请,银行说要我消除断缴记录方可申请,请问是否如此?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您所说情况,因原单位原因断缴,您近期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到影响。根据武公中规[2019]1号中《武汉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四条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贷款对象,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新建房贷款或者存量房贷款。您暂达不到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条件。
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商转公”贷款
网友:外地的公积金可以在武汉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是武汉户籍,在深圳缴存公积金,此前在武汉购房时已使用商贷。依据我市异地贷款政策,异地贷款仅支持在我市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时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不支持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若您后期工作调动回武汉,可将公积金转移回武汉,并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后再行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还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网友:想咨询下,比如贷款50万,公积金账户余额有6万,如果公积金贷款办理下来后,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可以划扣银行提前还款吗?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您使用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成功扣划还款一次后,即可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委托扣划还贷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逐月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职工签订的《委托扣划授权书》,于每月20日,从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当月应还本息额。逐年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职工签订的《委托扣划授权书》,在职工指定的每年扣划时间,从其公积金账户中扣款1次,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逐年扣划还贷的次月起,职工每月仍需用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的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收入不足月还款额两倍可增加“共同还款人”
网友:按当前计算公式可以贷满70万,但是商贷经理说使用公积金需要月流水达到总月供的两倍,请问是否属实?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与客户电话沟通,了解到小梅女士拟在武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因还款能力不足,浦发银行拒绝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您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所以您收入需要是商业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之和的两倍。您可通过增加共同还款人,以提高还贷能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称“共同还款人”,是指在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不足时,增加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还款人。
“商转公”贷款需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网友:我2016年购买了首套商品房,当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请问现在能否转为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您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前提是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解除商贷合同,否则,公积金中心将无法受理“商转公”贷款。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的相关条件: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原贷银行同意,可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家庭名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次申请公贷
网友:我今年9月把我个人和儿子户口落地到武汉,准备买房。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在襄阳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我们婚后曾在襄阳购买了一套房屋住宅,我爱人以她的公积金对这个房屋进行了贷款,目前没有还清贷款,正在还公积金贷款,我们只有这一套住宅房屋。我现在在武汉购买房屋,是否符合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否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您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的留言,经电话沟通,了解到您配偶此前购房在襄阳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有1笔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依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时,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建议待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行申请转贷。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已延长到30年
网友:据了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了,我想知道这一重大惠民政策何时能正式实施?
住房公积金中心:今年我市修改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武汉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两个细则,其中存量房细则中将原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修改为30年,从2019年9月12日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网友:我在武汉租房居住,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租?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您所说情况,您因家庭经济原因准备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您想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铁路分中心与武汉市其他中心执行同样的政策,根据武公中规[2018]7号第九条规定,职工租房提取,需满足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主住房的条件,您配偶在房产局名下登记有一套房产,暂达不到武汉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记者:汪洋 制作:符智慧 王戎飞 校对:何红四)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