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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彩民”挪用公司资金 刷卡200万购彩票

2012-04-12 08:17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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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通讯员 刘海鹏)28岁的王同海是山东省沂水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职工,2010年调到海南某分公司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工作,闲来无事便玩起了“快2”彩票。这种彩票5分钟开一次奖,一注2元,由此得名“快2”彩票。

 

  王同海先买了20元钱彩票,没想到第一次就中了100元。尝到甜头的王同海开始频频购买“快2”彩票,筹码慢慢加大,经常一次买一二百元的,其中赚得也不少。

 

  王同海越陷越深,越玩越大,用自己的钱买不过瘾,还瞄上了公司的资金。2011上半年,王同海利用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购买现金支票,把公司账户上的8万元分三次转出来,都买了“快2”彩票。

 

  2011年山东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海南的某投资有限公司,竞标保亭县某农场的土地,没有竞标成功。今年1月,海南分公司的王同海去某投资公司办理退款手续,200万元由投资公司转到了本公司账户上。

 

  一想到彩票的事,王同海的心就再一次躁动起来。于是,王同海把刚进到公司账户上的200万转到自己在海南的农行账户。

 

  仅一天时间,卡里的200万元就快刷完了。王同海以前都是用现金买彩票,现在则直接通过POS机刷卡,最多的一次刷了30万元。这天,他也曾中过三次大奖,一次30万元、一次48万元,一次28万元。但奖金存到卡上后,王同海当天又刷卡购买彩票了。

 

  山东总公司在月底查账时发现,海南分公司有200万元的资金没有到账,经手人正是王同海。对于王同海的犯罪,昔日公司副总经理张某说,王同海在公司担任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表现不错,工作积极努力。但没想到因为彩票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目前,王同海欠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1.5万元。

 

  不久前,王同海因涉嫌挪用资金罪已被沂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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