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环卫车将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罚款!
长江网讯(通讯员赵志宏 陈海涛) 近日,硚口区城管、江汉区交警处理3月15日“打假”假冒环卫车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园博园大道路边绿化带一案,有了新的进展:在江汉区交警部门对车辆的违法改装和违停行为进行了处罚,车主今日来到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一中队接受处理。
据中队长张涛介绍,根据证据证明和对违法当事车主的询问笔录证实,车主骆正新今年3月14日夜,驾驶车牌为鄂ADP684的白色假冒环卫车,将6吨装修垃圾运至园博园大道硚口辖区段,倾倒于沿线绿化带中。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车主骆正新处以200元处罚,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了8500元的环卫部门对所倾倒在绿化带中的装修垃圾清理代履行费用。
【编辑:陈辰】
据中队长张涛介绍,根据证据证明和对违法当事车主的询问笔录证实,车主骆正新今年3月14日夜,驾驶车牌为鄂ADP684的白色假冒环卫车,将6吨装修垃圾运至园博园大道硚口辖区段,倾倒于沿线绿化带中。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车主骆正新处以200元处罚,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了8500元的环卫部门对所倾倒在绿化带中的装修垃圾清理代履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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