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这项建设受国务院办公厅表彰!奖励资金2亿元以上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其中,我省同江苏、江西、山东、湖南共5省被列入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省份名单,这是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首次入围。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中央财政将通过定额补助激励资金2亿元以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并列入全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统筹谋划、高位推进。省政府专门印发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行项目、资金、招投标、任务、责任“五到县”,强化督查激励措施,压实各级责任,务实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国家下达的410万亩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19万亩)建设硬任务,严格质量控制,狠抓项目进度,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对全国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建设面积与质量、资金投入和支出、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建后管护和制度建设、日常工作调度等6个方面。受激励省份将在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时通过定额补助予以倾斜支持,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激励力度(2021年每省激励资金2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侯方隅】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