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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管!汉阳对物业企业开出全市首张“违建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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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1 19:05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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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6月21日讯不少违法建设发生在小区内,执法人员不容易第一时间发现。作为小区管理的“大管家”,物业是否有责任及时制止并上报?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相关规定,近日,汉阳区对物业企业开出全市首张违建治理处罚单,江堤街某物业服务企业领罚人民币3000元。
  记者从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今年5月,汉阳区江堤街综合执法中心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别墅区存在搭建违法建筑、私建入户楼梯的行为。该执法中心迅速联系社区和物业公司到达现场,对违法建筑进行现场取证,同时联合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告,社区工作人员对业主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普及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天下午,江堤街综合执法中心组织力量对违建进行了拆除。
  在调查处置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某物业企业未劝阻、报告并配合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导致小区内出现新增违建,该物业企业违反了《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调查通知书》,并对违法现场进行拍照取证。
  据了解,2021年11月1日实施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中对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违建查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等工作。”至此,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制止小区违建并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执法等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执法的,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鉴于该单位首次发生此类行为,最终处罚3000元。
  汉阳区查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使辖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当好违建“守门员”,自条例实施以来,汉阳区查违办组织各街道对辖区内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培训会。“部分业主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违法建设,侵占公共空间,危害房屋安全,堵塞消防通道,影响居民出行,破坏市容环境和邻里和谐。小区物业管理方是最早也是最能发现问题的一方,作为小区违建第一监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管控模式,确保小区生活公平有序、和谐幸福。”
  今年6月,为大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控违职责,市查违协调办制作《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如果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建设行为,可以通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扫描城管服务二维码或通过“路长制”微信小程序,第一时间向所在区域路长报告。 
  据统计,自《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汉阳区体系化、系统化、精准化整治违建,上半年全区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6.8万平方米,新增违建同期发案率下降60%。(长江日报记者陶常宁 通讯员周玉琴 肖赟 杨艳)


  城管队员上门给各物业企业送达《致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通讯员肖赟 提供
  【编辑: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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