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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小学徒”变身“大工匠”,武汉出台细则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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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 16:3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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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7月2日讯(记者唐煜)2日获悉,武汉市人社局对照人社部关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最新要求,结合近几年培训实践经验,完善了培训政策,出台《武汉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八大变化助力“小学徒”变身“大工匠”。
  《办法》旨在深入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壮大武汉高技能人才队伍。内容设置为总则、企业新型学徒制主要内容、健全政策制度、培训组织实施、保障措施、附则,共计6章,25条。
  按照人社部最新文件明确“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办法》提出,将培训实施范围由原来仅适用于企业扩展到民办非企业。
  《办法》明确,学徒培养对象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的“在职职工(含见习期)”,收窄为“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象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目标等级提升,由原来的“中级工、高级工”两个等级,提升为“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四个等级。
  提高了学徒培训补贴标准。人社部最新文件规定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武汉将补贴标准修订为“取得中级工证书每人每年6000元,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年8000元,完成培训计划未取得证书每人每年5000元”。
  规范了学徒培训课时。人社部对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课时数没有明确规定,武汉结合外地做法和培训需求,明确理论培训课时和师带徒培训课时总数不少60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占40%左右,可部分采取线上方式培训。规定最低课时数,有利于提升培训落实质量。
  此外,《办法》简化了培训申报方式。由原来人工受理纸质材料,改为依托湖北省培训管理系统全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寄送纸质盖章材料建档备查。
  优化了培训审核流程。同一培训实施方案,后续开班培训,可由工作专班集中审核,不必重新召开专家评审会,从而简化了培训申报流程,只保留了必要的申报程序,提升企业申报培训的便利度。
  《办法》还改进了培训管理方式。企业备案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各类在汉企业均可通过湖北省培训管理系统向所在区申报。培训机构备案统一由市本级受理,实行市、区联动加强培训过程监管。
  学徒制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技术培训和传承模式,尤其是对技术和经验要求较高的工种。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意义上的“师傅带徒弟”模式已远不能适应企业的要求。
  新型学徒制就是针对企业师傅带徒弟这一模式的弊端,引入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协同开展培训,并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旨在通过产教融合、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员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助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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