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5日讯(记者陈静茹)3月1日,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开始实施。与前一版本相比,大部分年龄段的儿童身高“标准值”有所增长。这个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与之前的有哪些不同?
3月14日,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主要起草人、首都儿科研究所生长发育研究室研究员李辉做客长江日报《面谈》,与我们分享大家关心的问题 (点击海报看直播回放)。本期《面谈》节目在网络中吸引众多网友关注,50万网友观看了视频。
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诞生背景?
李辉:生长评价是儿童保健、儿科临床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通过生长评价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个孩子或者一个儿童群体的生长和营养状况;通过生长评价,能在早期发现孩子生长发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找到解决的办法,予以纠正。所以,在生长评价中,生长标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多年来,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大多数国家,都在致力于制定儿童生长发育的评价标准。我国从1975年开始,在国家卫健委(原卫生部)妇幼司的直接领导下,每十年在中国九大城市进行一次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通过调查,一方面可以了解我国儿童生长发育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同时也获得生长参照数值用来评估我国儿童生长发育的水平。每间隔十年,我们都在调查基础上更新数据。最新一次的调查是在2015年进行。通过这次调查,我们看到近30年来,中国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儿童的生长水平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5岁以下标准。但近10年,我国儿童的生长发育已经从快速增长期进入缓慢增长期,说明我国营养良好人群的生长发育潜力已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这为我们制定生长标准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契机。由于生长发育存在明显的种族和地区差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应该有自己的标准,能够代表自己种族和生活特征的标准才是最适合的标准。
《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公布前,做了哪些工作?
李辉:这是几十年工作的积累和心血,从1975年开始,我们做调查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做中国儿童的生长评价标准或参照值。几十年间,在不断地更新数据,为我国的儿童保健、儿科临床、公共卫生以及教学科研等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数据。建立标准的人群应该是营养良好的、没有疾病的、生长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的儿童。只有将健康的、发育良好的儿童作为参照,即“标尺”进行比对,我们才能知道需要评估的孩子其生长发育是好还是不好,以便发现是否存在问题。
从1975年开始,我们选定了9大城市,北部有北京、哈尔滨、西安,中部有上海、南京、武汉,南部有广州、福州、昆明,它们代表了主要大城市。经过40年、不同时期获得积累数据。可以说,其实这个标准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在不断地更新,不断地完善。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最近10年,我们看到中国儿童的生长发育潜力已经得到充分发挥。现在,几乎所有的年龄组的各项指标都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现行的5岁以下的标准。借助于这个契机,我们将2009年卫生部妇幼司公布的《7岁以下儿童的生长参照值》做了进一步修订,才推出了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
有大数据的分析吗?分析的要素有哪些?
李辉:我国儿童体格发育调查是世界范围内最大规模的人群调查,数量最多,连续性和可比性也是最好的。因为中国的调查是专项调查,不是从监测数据来的,有严格的调查方案、实验设计、质量控制、组织管理,测量工具统一,测量方法统一,经过严格的培训去做调查,最终获得的数据。调查中,每个地区分为城区和郊区,男女分22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各200人,每次的调查规模都在8万至10万人。本次调研,共调查了7岁以下儿童83628人,而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只有8440人,我们的样本量可以说是非常巨大的。
相比较前一个版本,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有哪些调整?
李辉:新版本是在2009年卫生部妇幼司公布的参照标准基础上的微调。2005年到2015年间,10年的变化并不是太大,也就是说只是在3—6岁,稍微明显一点。10年来,平均体重增长了0.1公斤,身高平均增长了0.5-0.6厘米。
新版《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意义是什么?
李辉:《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最大的意义是标志着我国从长期的生长标准不统一过渡到有国家标准,将更好促进我国的生长和营养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可以大大促进生长监测。生长监测和生长评估在儿童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新标准的出台也给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标准虽然是儿童保健、临床、公共卫生、科研、教学等工作不可或缺的参照数值,属于行业标准。但同时,我们也要教会家长去使用,因为测身高和体重其实是非常简单可行的,自己在家里就可以测量。后续,我们还会再制定新标准的曲线。通过这一次新标准的推广,我们会做更多的、简便易行的、适合广大家长使用的方法,把生长和健康监测方法交给家长,家长学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让家长通过健康管理,能更好地养育孩子,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