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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2起公益诉讼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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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18:2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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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8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周晶晶)1月18日,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作《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8.07万件,比前一年上升22.3%,持续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3个集体、54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汉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尚被最高检记一等功。

  2023年6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后官湖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通讯员周晶晶 供图

  宽严相济

  全面准确落实检察责任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724人,起诉14102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853人、起诉889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380人、起诉2286人;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力度,批捕1301人、起诉1897人;深入开展电信网络等诈骗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起诉相关犯罪1755人。

  深入参与反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75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08件135人。强化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起诉行贿犯罪22件36人。

  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案件9件11人。受理当事人不服行政裁判结果或认为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案件395件。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李某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经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最高检依法抗诉、最高法依法改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一审服判率达97.7%。准确把握批捕、起诉法定条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5060人、不起诉6079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证据存在疑问的依法不批捕4491人、不起诉119人。

  犯罪嫌疑人(左一)在社区当志愿者。 通讯员田第潘 摄

  依法监督刑事立案697件、督促撤案15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7件;监督纠正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等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370件次;督促依法收监执行222人;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4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95件。

  协同发力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武汉检察牵头制定“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4条措施”,携手鄂州、黄石、黄冈等8地检察机关协同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协作助力推动同城化发展。

  2023年11月28日,黄石市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 通讯员蔡明仪 摄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聚焦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1586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共同制定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形成跨部门一体保护流域生态安全格局。

  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44份,采纳率和整改率均为100%。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建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机制,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提出检察意见书900件。

  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与省戒毒管理局、市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对9家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开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监督纠正。

  会同妇联等部门建成15个区级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及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积极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指导工作。

  着眼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黄陂区检察院围绕一起涉市场主体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9400件。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依法批捕834人、起诉739人;准确把握涉市场主体案件罪与非罪界限,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81件;依法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26件;批捕金融领域犯罪149人、起诉230人,协同有关部门追赃挽损2.04亿元。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各基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出22个营商环境建设品牌,5个改革项目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

  出台“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6条措施”,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07件、246人,较上年分别增加161%和262%。在江岸区检察院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增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5个区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提高专业化保护水平。

  心系民生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2件74人,帮助追回劳动报酬837万余元。对合法权益受损但不敢、不能或不懂起诉的人群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109件。市、区两级检察院与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对因案致困的399人发放救助资金509.7万元。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立办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241件,对严重监护缺失的发出“督促监护令”308份,为未成年被害人指派法律援助、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224人次。

  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21件。其中99%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诉前解决不了的依法提起诉讼39件,法院审结35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相关领域刑事和公益诉讼案件84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矿产、林地和耕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蔡甸区检察院建立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推动职能部门解决后官湖沿湖养殖场问题,被最高检评为湿地保护典型案例。

  蔡甸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增殖放流现场。

  【编辑:丁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