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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定金不分了?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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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3:30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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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市民反馈,“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性质却完全不一样,不少消费者在购车时被误导,进而引发定金纠纷。这种尴尬现象,随着《湖北省汽车行业“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服务指引》发布有望得到解决。

  近日,省消费者委员会制定 发布 了《湖北省汽车行业“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服务指引》(以下简称“ 服务指引” )。

  市民在选车。 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

  什么是“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

  服务指引所指的“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是指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线上线下支付购车意向金、诚意金、预付金等预付性质的款项以及定金(以下简称“订(定)金”)后,可以按照经营者承诺的退订(定)金时限申请退购车订(定)金,且无需说明理由。 本服务指引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汽车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承诺“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的承诺行为。

  市民在选车。 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

  如何享受“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

  服务指引明确,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单位公示牌,并明示“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统一标识、退订(定)指引、退订(定)流程等。

  服务指引明确,选择“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的消费者,应在经营者承诺的时限内,凭订(定)金凭证或销售合同等其他付款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订(定)申请。凭证遗失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订(定)金凭证的存根与消费者协商确认。

  车展上的直播推广。 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资料图)

  谁来检查、监督“承诺落地”

  经营者履行“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应当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监督。承诺单位应当建立“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台账,自愿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检查、监督。

  《湖北省汽车行业“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服务指引》(全文)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编辑整合: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