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17日讯(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郭姗姗)宣称笔试通过率75%,10分钟摘除白内障……这些在民生领域发布虚假宣传广告的单位受到处罚。17日记者获悉,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上半年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企业APP上宣传,广告含有“每年帮数万名学员圆梦遴选”“省市笔试通过率75.7%”“服务于数百万公务员群体”等不实内容,该行为违反广告法,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家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资助10000名在职员工+社会人员”“提升学历符合条件的每人补贴3000—8000元,限招100人”“全国多所高校全面启动‘学历提升帮扶计划’”等虚构内容的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无相关政策依据,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该行为违反广告法。这家企业被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7.3万元。
一家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平台店铺发布广告,宣称商品医疗器械光子治疗仪有临床效果,并附治疗前和治疗后对比图等内容,含有虚假、夸大内容,其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广告法,该企业被江夏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等。
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平台店铺发布广告,宣传中有“超声波手柄:超声波是一种专门运用于软组织损伤、慢性疼痛以及运动恢复的科技”等内容。该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却在广告中宣传医疗功效,违反广告法,该企业被江夏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万元。
一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商手册”,含有“武汉首个品类最全、品牌最多的城市奥特莱斯”等数据,未表明出处且引人误解,该行为违反广告法,被洪山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5万元。
一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标题为“10分钟扔掉眼镜,一招告别白内障、散光、近视、老花,重获视力年轻态”的文章,该文章标题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用语,当事人还通过直播展示当事人名称、卫生技术人员形象,并有两名白内障患者参与直播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持续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民生暨“涉健康”领域广告及涉导向广告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近视防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涉健康类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和不良导向广告,取得积极成效。
【编辑: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