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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减排有力度,环保部门发给“绩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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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20:4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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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2日讯(记者金文兵 通讯员杨海垚)重污染天气重点企业主动作为,如果相关绩效评定获得提升级别,将获得相应的“绩效补贴”。10月12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会议,解读武汉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提级补助政策,明确将对全市成功创建A级、B级(含引领性)绩效提级企业予以补助。

  这一激励政策的补助对象,为基本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并达到《技术指南》中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级、B级或引领性”标准,获得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的绩效提级企业。绩效提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补助金额为6万元,绩效提级A级企业补助金额为20万元。

  据了解,企业可将上述补助资金用于环保门禁及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以及企业其他大气污染治理、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设施运维等环保项目。

  法雷奥市光(中国)车灯有限公司的废气环保设施。

  据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士介绍,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是指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级。

  企业绩效分级分为A级、B(含B-)级、C级、D级、绩效引领性和非绩效引领性等级别,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为达到国家级先进水平,B级企业为达到区域或省级领先水平。

  目前,武汉市共有重点行业企业1500余家,主要包括水泥516家、工业涂装309家、包装印刷214家、家具制造124家、砖瓦窑120家等。

  我市自2020年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提级工作,目前共有绩效A级、B级或绩效引领性企业57家,其中,绩效A级企业4家。2024年已有114家企业完成了申报。

  原则上,A级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将减少监督检查频次;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以限代停”“降负荷”等方式,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扰动。

  根据相关政策,所有完成B级及以上绩效提级企业,可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对这些标杆企业予以支持。

  同时,拒不参加绩效分级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行业最严格措施实施应急减排。

  【编辑: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