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30日讯(记者尹勤兵)傍晚的暮色中,黄鹤楼上空掠过一群鸽子……7年前,市民李扬拍摄的一张黄鹤楼照片,被他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今年8月20日,他发现该照片被刊登在“黄鹤楼购票”官方微信小程序的首页封面。10月29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在李扬取得照片的《作品登记证书》后,侵权方已答应赔偿其1000元。
李扬是一名摄影爱好者,平时出门有携带相机随手拍的习惯。据他回忆,2017年8月23日的傍晚,他从黄鹤楼公交站下班回家,发现天空泛出霞光。他特意爬上附近一栋待拆迁小区的楼顶,这时一群鸽子飞过黄鹤楼上空,他当即按下快门,拍下这张照片。
当年,李扬将这张照片发表在个人微博上,后仅口头授权过武汉一家建筑设计院使用。今年8月23日,李扬通过微博联系黄鹤楼景区,希望引起对方重视。几天后,景区联系上他,表示需其提供原始版权证明。
李先生获得作品电子样本。
李扬提供了照片原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景区工作人员称,他们将作品相关信息发给省摄影协会鉴定,协会工作人员反馈:材料不能完全证明照片是他拍摄的。他又联系上一家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称,他们也没办法证明照片的版权归属。
9月下旬,李扬登录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的官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上传了电子作品,通过网上申报、审查,他于10月16日正式获得了加盖“湖北省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的登记证书。这次登记,他为这张照片正式命名“鸽群飞过黄鹤楼”。
10月29日,黄鹤楼公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景区相关网络平台由一家名为“杭州快盈信息科技”的第三方公司代为运营。经查,工作人员在网上搜到这张照片后,顺手就用上了。该负责人表示,李先生提供了版权证明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景区已答应补偿1000元。
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是由湖北省政府申报,经过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版权交易中心。29日,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版权服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著作权相关法规和条例,早在2015年,我省实行作品版权免费登记制度,2017年5月全面实现了线上登记。据介绍,2023年,我省登记作品100043件,其中文字作品4364件、美术作品85113件、录像8510件,类电影视听类1068件,登记的摄影作品仅为397件。
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市民随手拍成为习惯,如何避免日后产生著作权纠纷?该负责人表示,依据相关法规,虽然创作者在作品完成后即自动获得版权保护,仍建议市民进行电子版权登记,发生纠纷,可作为司法部门认可的初步证据使用。
【编辑: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