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采访了解到,即日起,武汉市将对多子女家庭在武汉市新城区购房给予6万—12万元的奖补。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9日,武汉市发布《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
新城区购房,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可获6万元、12万元补贴
据介绍,在《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的本市户籍家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在《通知》发布之日后生育二孩的本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发布之日后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市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落户后,可以按上述标准补贴。
多子女家庭购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
《通知》提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并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武汉市及各区已颁布政策内容和本《通知》不重复的可以叠加使用,和《通知》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
多个区已发布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武汉市已有多个区出台了多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汉阳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在汉阳区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含)新建商品住宅给予优惠政策:已生育二孩家庭补助5万元,已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补助10万元(孩次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购房补助不包含别墅类产品)。
东湖高新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家庭发放6万元安居兑换券。
新洲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新洲户籍多孩家庭,在邾城、双柳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时,分别给予二孩、三孩家庭5万元、1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补贴。
黄陂区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凭新生儿证明在黄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给予奖励:生育二孩家庭每套给予5平方米奖励,生育三孩家庭每套给予8平方米奖励。
(长江日报记者冷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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