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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委员关注“托幼一体化”,建议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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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 19:1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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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托幼一体化正在铺开,3岁以下儿童的托育服务,需要教师具备对应的专业能力,所以相关培训也要跟上。”1月8日,正在参加武汉两会的市政协委员、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总务主任孔玉梅提出建议。

  在今年的提案中,她提出将托育综合能力培养纳入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内容,提升武汉市“托幼一体化”服务质量。

  市政协委员、武汉常青阳光幼儿园总务主任 孔玉梅

  0-3岁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存在显著差异,“托幼一体化”面临挑战

  孔玉梅介绍,幼儿园以往的服务对象主要针对3-6岁儿童,推行托幼一体化以后,将为3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

  “托幼一体化是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实现托育服务优质普惠的重要途径,对于有效拓展托幼教育资源、提升服务质量、减轻家庭压力、提振生育意愿、促进0—6岁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孔玉梅说。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

  由于0-3岁婴幼儿与学龄前儿童在年龄、身心发展特点、养育和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作为幼教一线人员,孔玉梅感受到幼儿园教师在托育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储备相对不足,需要加强相关培训。“虽然很多幼教老师是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但是托育3岁以下的孩子,主要提供的不仅是教育,更是生活照料、安全防护以及身心发展方面的服务。”她说。

  因此,托幼一体化对幼儿园教师提出挑战。她认为,幼儿园教师要树立“托幼一体”的教育理念,强调保育与教育的融合,关注儿童的全面发展。除了传统的教育教学技能外,教师还需掌握婴幼儿的保育技能、营养健康指导、心理疏导、安全防护等多方面的专业技能,能够为婴幼儿提供科学的照护和养育,指导家长进行科学育儿。

  委员建议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和评估体系

  孔玉梅建议,首先应完善培训体系,教育部门可以联合卫健部门,根据托育服务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共同制定幼儿园教师托育综合能力培训大纲。大纲内容应涵盖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营养保健、疾病预防、急救处理、早期教育等多个领域,确保培训内容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同时,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课程体系。针对不同教龄、不同岗位的幼儿园教师,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例如,对于新教师,可以重点开展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对于经验丰富的教师,则侧重于托育前沿理念、实践案例分析以及医教融合的创新模式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方式也需要创新。”孔玉梅建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平台可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如专家讲座视频、案例分析、模拟操作演示等,方便教师随时随地学习。线下培训可组织实操演练、实地观摩、小组讨论等活动,增强教师的实操能力和互动交流。

  另外,应建立托育实训基地。依托优质的托育机构和幼儿园,设立教师实训基地。让教师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中进行实践操作,由专业的托育导师现场指导,提高教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实现优质的托育服务,离不开师资队伍建设。”她建议,培养一批既懂学前教育,又精通托育服务的培训专家队伍,可以从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和医学专业中选拔优秀人才,经过系统培训后,担任培训讲师。同时,邀请托育机构的资深从业人员和卫生健康领域的专家加入培训团队,为教师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视角。

  对积极参加托育综合培训并取得良好成绩的教师,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激发教师参加培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同时,她认为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强化监督与评估也尤为重要。她介绍,相关部门可以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师资的教学质量、教师的学习效果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单位和培训课程及时进行整改。

  她介绍,在科学合理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下,可以通过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案例分析、学员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教师的培训效果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很多家长对幼儿园的托育服务更有信任感,不仅普惠,而且师资专业,我们将托育综合能力培养纳入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将更好满足家长和幼儿的需求。”孔玉梅说。

  (九派新闻记者 宋炜奇)

  【编辑: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