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10日讯(记者尹勤兵)“建议武汉市早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罹患重疾和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彻底解决这些家庭的后顾之忧!”1月9日,市政协委员、江汉区民政局局长娄晓风发出呼吁。
市政协委员娄晓风。长江日报记者高勇 摄
养老和银发经济是本次武汉两会的热门话题。娄晓风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家中有失能老年人带来的巨大照护负担,很容易出现“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象。
一个家庭中,如果有老人中风卧床,造成生活无法自理,请保姆照料、送到养老院特护、子女轮流请假照顾等方式,都会给家庭经济及精力上带来不小压力。
娄晓风说,长期护理险(以下简称“长护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度失能老人的保险,主要为解决失能老人在生活无法自理情况下所需的护理费用,被称为社保“第六险”。国家层面高度重视长护险的发展,将其列为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娄晓风介绍,2016年,国务院批准首批15个城市试点“长护险”,2020年,试点城市扩展到49个。目前,湖北省仅荆门市开展了长护险试点,武汉市还未实行长护险制度。特殊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主要依靠民政部门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老人可以购买“助餐、助医、助洁、远程照护”服务,也可用于抵扣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相关护理费用。
娄晓风称,我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与长护险虽然有许多相似性,但相比长护险,仍然存在诸如“覆盖范围有限、功能不够聚焦、定位不够清晰”等问题,造成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来源单一,缺少长护险的筹资机制,也不利于相关护理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如有‘长护险’,这些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娄晓风表示;在现有“五险一金”体系中,如增加纳入“长期护理险”后,按照一些外地城市经验,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等只用缴费百元左右,可分别采取单位和个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个人和政府补贴各支付一半等方式换来一份安心保障。
具体到操作层面,只要参保人失能达到一定程度,譬如因病或年老持续卧床几个月以上,经专业机构评估,生活能力低于60分以下的重度失能者,就可直接申请“长护险”赔付。根据家庭需求,重度失能人员每个月可享受一定时长的护理服务,也避免了与医保重叠。
娄晓风表示,试点城市的经验表明,长期护理险不仅能让老人活得有尊严、有质量,还能解除子女照料失能老人的后顾之忧,建议武汉市尽早建立“长护险”制度。
1月2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湖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登记评估机构的定点管理,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他说,上述通知为我市全面试点“长期护理险”创造了有利条件。
娄晓风建议,从“加强调研分析、完善制度设计”“加大引导力度、培育市场主体”“强化人员培训、加快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扭转社会认识”“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入手,尽早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标准,整合养老和长护险信息平台,做好长护险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工作。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