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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协同立法共护一条河,河滩飙车屡教不改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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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21:31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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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7日讯 3月1日,《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施行。这是武汉市首次为一条河流制定地方性法规。上游随州、孝感两地为府澴河制定的流域保护条例,也将在同一天施行。

  越野爱好者驾车在府河冲滩留下的车痕,对大堤造成伤害。 赵家新 摄

  府澴河为长江中游北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随州大洪山海拔1042米的斋公岩,流经随州、孝感、武汉三市,干流全长331.7公里,流域面积14769平方公里。府澴河武汉段为38.5公里,流域范围涉及东西湖、黄陂、硚口、江岸、长江新区。

  府澴河夏季涨水,其他季节水位偏低,出露大片滩地后,形成春有黄花、秋生红花、“双花”交替绽放的美景,被人们亲昵称为黄花涝、红花涝。

  这条河流沿线拥有大片湿地,具有十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其中,东西湖柏泉府河湿地是小天鹅、白琵鹭、豆雁、反嘴鹬、罗纹鸭等鸟类的富集区。

  市民在府河河滩游玩。可以看到,这里的高坎陡坡很多。 记者金文兵 摄

  为什么要为一条河流单独“定制”一个“护河”条例?

  该条例起草工作专班成员、市水务局行政执法监督处陈锋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在国家层面的长江大保护大背景下,从流域整体性和生态完整性来看,需要武汉、孝感、随州三地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协同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统筹规划、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而协同立法、建立法治框架,协调推进相关保护工作。

  2023年1月,武汉、孝感、随州共同签署《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创新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因此,条例专设了“区域协作”专章,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三地协同完善府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并鼓励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使府澴河流域保护由各地“独唱”变成三市“共鸣”的新格局。

  市民在府河河滩采摘野菜,可以看出府河河滩地形复杂。 记者金文兵 摄

  根据条例内容,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府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目前,武汉正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府澴河流域准入清单。

  依照条例,造成府澴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须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者开展替代性修复,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针对有人在河道清洗车辆、污水直排入河,该条例明令禁止,并明确“对违反者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需要特别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府澴河武汉段的堤身多为土堤,滩地上零散分布众多的水坑、水塘。其中一些高低起伏的土坑被一些人作为越野路线,玩起了飙车、漂移、冲滩。这一行为对堤防造成严重影响,危及河道堤防安全,被明文禁止——“禁止机动车在府澴河干流的堤顶、堤身通行”。违者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金文兵 参与采写:杨丝涵 通讯员:杨剑峰 刘静怡 耿萌)

  【编辑:姚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