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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10万!新规正式生效,下次买菜遇到时可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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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2 09:2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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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有‘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3月1日,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汉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汉阳区英鹉生鲜市场进行电子秤突击检查,市场各摊位前均张贴有诚信经营协议书,市场内50多家商户公开承诺不差秤,检查中未发现电子秤作弊等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随机对市场内的电子秤进行检测。通讯员吴进环 摄

  3月1日上午,位于汉阳鹦鹉街道的英鹉生鲜市场内,购菜的市民络绎不绝。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汉阳区市场监管局鹦鹉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看到,市场内每家摊位前,商户均在醒目位置张贴了诚信经营协议书。市场管理方和商户约定:商户不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有“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管理方对“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先行赔付,商户应主动向消费者道歉并赔偿损失……

  执法人员随机走到一家肉制品店,将1000克标准砝码放在秤盘的不同位置检验,电子秤均显示1000克。“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与标准砝码重量一致,该秤合格。”

  “先复秤、再宰杀!”在市场水产区,多家活鱼摊位均在店内悬挂出了红色的提示标语。执法人员对活鱼摊位的电子秤及水产区的公平秤进行了检查,均有检定合格标识,示值准确。

  “活鱼宰杀时需要去除废弃物,斤两减少容易引发纠纷。”出售鲜鱼河虾的店主王女士表示,复秤后再宰杀,消费者买得放心,经营户也安心。

  市场水产区公平秤示值准确。通讯员吴进环 摄

  据了解,新修订的《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汉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缺斤少两”“计量作弊”等欺诈行为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如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处罚上限由1000元调整为1万元;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新规压实了集市主办者的主体责任,鼓励集贸市场主办者推行“红黄牌”制度,公示经营者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实行清退处理。

  “新规实施前,我们就在市场内进行了相关的宣传。”英鹉生鲜市场管理方负责人施女士称,“所有50多家商户在原来签订的摊位租赁合同的基础上,重新签订了一份入场经营补充协议,公开承诺诚信计量,守法经营。”

  经过多轮抽检,执法人员在英鹉生鲜市场未发现电子秤作弊等违规行为,多位消费者对市场经营户公开承诺不差秤的举措表示赞许。

  “新规还规定,消费者发现秤作弊,可要求‘退一赔三’。”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计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维护民生计量领域的经营秩序,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讯员吴进环)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