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记者万凌 通讯员费帆) “城管部门已经安装了挡车石和挡车桩,小区门口再不会有车辆违停了。”7月8日,武汉市民王先生委托长江网记者向武昌区城管局表示感谢。
王先生家住武昌区南湖街道江南庭院小区。据他反映,小区大门口紧靠丁字桥南路的人行道长期被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占用,阻断行人通行,加之周边设有幼儿园,早晚高峰人流密集,小区老人、孩童及推婴儿车的居民被迫绕行至非机动车道,在车流中穿行,安全隐患极大。

江南庭院小区大门口人行道长期有车辆违停。王先生供图
上月,王先生拨通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此后,洪山交警多次电话通知违停车主挪车或张贴违章通知单,但治标不治本。
随后,王先生找到宁松社区反映情况,宁松社区当即向南湖街道上报,并敦促物业加强小区停车管理,但始终无法解决周边车位紧缺、车辆占道的核心问题。
日前,王先生在长江网“呼叫长江”平台发帖报料。武昌区城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长江网记者解释,丁字桥南路是一条“插花路”,南北两端属于武昌区,中间路段分属于武昌区和洪山区。此前也有居民反映相关问题,市政府专门组织多部门协调解决丁字桥南路的城市管理问题。目前,该路段园林绿化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职责已划归洪山区,路面维护管理职责则划归武昌区。遇到复杂问题,两区会联合执法。
“没想到发帖第二天,城管部门就主动联系我了。”王先生说,几天后,武昌区城管局在该小区大门拐向丁字桥南路人行道的入口处加装了两个挡车桩和两个挡车石,彻底解决了车辆占道问题。洪山区交通大队也回复表示,已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巡逻管控、整治违停车辆。王先生表示对武昌区城管局和洪山区交通大队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武昌区城管局在江南庭院小区大门口加装挡车设施后再无车辆违停。王先生供图
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除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外,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因此,交管部门有权对人行道违停进行管理和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2017)》,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在某些地区,通过法规授权或政府部门间的职责划分,城管部门被赋予了对人行道违停行为的管理权限。此外,多地建立交管与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协同管控、惩处人行道车辆违停违法行为。
(值班总编辑 汪文汉 值班主任 陈琦 值班编辑 赖俊)